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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3年6月29日,《韶关市曲江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到2025是承前启后,继往开年的新5年,是完成脱贫攻坚到开启乡村振兴的新时代。在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采取针对性举措、抓好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共七章。具体内容是:

  第一章 振兴环境与基础优势。阐述了规划背景、制定意义、制定依据、发展现状、全区的基本情况,存在短板和发展机遇。从法律层面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政策层面上有中央一号文和省市有关乡村振兴的通知文件等。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着力建设立足区域、领跑韶关、争先广东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强县,着力打造韶关乡村振兴新标杆。

  第三章 产业为基、创新产业发展新体系。以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生 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城郊农业为方向,以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重点,促进产业振兴。

  第四章 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数字智慧乡村改造升级,创新维护农村产权管理制度。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资”管理,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五章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保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三是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四是加大金融支农助农力度;五是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项目计划总投资 294336.45万元,其中,产业兴旺项目投入 121172.8 万元,生态宜居项目投入149650.6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投入22402.9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投入1110.00万元。到2025年,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比例达60%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55%以上。社会效益显著。

  第七章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规划落地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四是加强用地保障;五是做好资金监管;六是抓好监督考核;七是强化宣传推广。

  四、预期目标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今后五年指导我区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的重要保障。

    

相关文件链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韶曲府办〔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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