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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韶曲卫〔2017〕9号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33

 

 

 

 

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会《韶关市曲江区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韶曲安委2017〕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卫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医防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治标和治本举措相结合、同推进,进一步深入排查重点领域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周炳康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谭耀辉、罗裔灏、张志清同志和党工委委员龚胜利同志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全区卫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全区各医防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充分吸取近期全国和我省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一)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严格执行重大隐患、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深入开展以住院楼、门诊楼、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推广安全用电,杜绝因不安全用电引起的火灾事故。

(五)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和实验室安全等排查整治。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规范有序。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手提式灭火器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定期年检,突出强化公众聚集等重要活动场所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六)开展锅炉、配电房、电梯、高压灭菌容器、中心供氧室以及油气管道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定期年检,专人管理各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七)开展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纠正施工企业现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八)开展防雷和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避免人、物医疗仪器设备等遭到雷击,确保急救车等特种用车行驶安全。

(九)开展医疗单位治安保卫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力度,加强巡防力量,确保医疗单位内部治安稳定。

(十)强化应急保障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急救药品,急救设备要确保完好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普及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和行动,确保重点领域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整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卫计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大排查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分析各类隐患存在的根源,正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四)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把重点部位排查好,存在的隐患整改好,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对隐患不排查、不整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医防单位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区卫计局。各医防单位将本单位的排查整治方案和信息统计联络员名单于3月8日前上报局安全办邮箱,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表(见附表)报至区卫计局安全办邮箱:wsjaqb@163.com。信息统计联络员:罗文洁,联系电话:666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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