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坝人遗址公园
  • 白土稻田
  • 禅宗祖庭南华禅寺
  • 城东之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韶曲府办〔2019〕17号

发布日期:2019-09-06 11:11:00 来源:本站编辑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6671943)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指导全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8年度,治理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已按应急抢险项目实施治理)。截至2018年底,全区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9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有1处(马鞍山东部太子城后山),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人口1416人,潜在经济损失10717.5万元。

  二、2019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19年是全球厄尔尼诺气候现象影响较为严重的一年,入汛比往年偏早,1月至5月降雨量比往年偏多,强对流天气和强降雨天气频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因此,防范极端天气诱发地质灾害仍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进入主汛期后,受强降雨或热带风暴影响,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为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绝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思想。

  三、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区每年主汛期为4月至10月,此时期为台风暴雨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为此,我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其他时期应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工作。

  四、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区

  根据以往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结合我区的地理地质环境分析,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仍是极端恶劣天气因素,其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2019年防范的重点地区如下:

  (一)马鞍山公园。马鞍山山顶原始坡度大于80°,呈陡崖状,崖高大于50米。山体经过长时间的风化等地质营力作用,岩体节理、裂隙发育、结构破碎,并存在外倾薄弱结构面,在遭遇长时间降雨后,雨水入渗岩体裂隙、节理,使得结构面充填物湿润、膨胀、软化,岩体附着力降低,岩体在重力作用下极易发生岩体崩塌地质灾害。特别是马鞍山东部,危岩陡峭,坡脚缓冲范围小,居民区及人员活动量较大,一旦发生危岩崩塌,将对山脚居民及鞍山路过往车辆行人造成直接伤害,危险程度较高。

  (二)山区居民聚集地。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区、旅游景区、山区中小学、依山傍水的住宅区,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山区群众削坡建房急剧增加,在未对削坡体进行必要的支护和治理的情况下,这些地区的山体不稳定斜坡,遇较长时间降雨或强降雨使土体含水量饱和,极易引起坡体变形、滑动,产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公路沿线。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区公路建设也在突飞猛进,新建、扩建、改建道路难以避免削坡,削坡土方量大、坡高、坡陡且支护工程不到位,这些地段如遇强降雨,极易发生崩塌和滑坡;镇村公路等两侧的岩土体不稳定地段,如遇长时间降雨或强降雨,也极易发生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水利设施。各类水电站,大、中、小型水库的坝体,特别是坝体下游有人居住的地区,水务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对坝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应高度重视,预防坝体渗漏,防止出现管涌、坝体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大型建设工程。主要指在建设中需要削坡的工程,其原有山体遭切削后,破坏了土体的应力平衡,如遭雨水冲刷及浸润,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

  (六)生产矿山和已关闭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容易因植被破坏经雨水冲刷及浸润造成水土流失,矿山矿渣、尾矿坝容易因强降雨或山洪引发坝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已关闭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较为复杂,大面积裸露地表因未得到有效治理,遇强降雨天气容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正在生产的矿山,过大的采空区和过量抽排地下水,会造成地下水水位急剧下降,从而引发地裂缝、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大宝山矿采场边坡崩塌和采空区塌陷;其次大塘镇汤溪温泉区域由于历史民采问题十分严重,过量抽采地热水,容易引发地面塌陷。

  (七)煤矸石取用项目区。煤矸石取用是市政府及市发改局批准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集中在大塘镇片区。煤矸石取用项目在开挖、排土过程中形成高陡不稳定边坡,遇强降雨或持续性降雨因素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项目区是大塘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五、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内容

  各镇街和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曲江公路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和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所管辖区域(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汛前调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汛期前组织力量,对管辖区域(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划定重点防范区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自然资源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统计登记,并逐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各镇街应完善镇级、村民委员会一级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汛期巡查与检查。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组织巡查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防范区域及重要危险点进行巡查,主要目的是掌握原有的危险点在汛期的变化情况和发现新的危险点和隐患点,对灾害点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做好险情发展的跟踪监测和上报,直到险情解除;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有关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地质灾害防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镇街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禁止非法采矿、开挖取土、削坡建房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有必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有效预防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加强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共享。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街和各责任部门应加强与气象、三防、应急等防汛救灾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做到天气气象信息共享、互通情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确保区、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为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健全防灾管理体制。各镇街应健全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系统”。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应急管理、住建管理、水务、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等有关部门,认真编制本地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充实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的有关内容,建立健全镇、村一级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台账》。

  (五)加强调查、巡查与检查工作。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的调查与排查工作、汛期对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工作、汛后的检查总结工作;落实部门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六)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成因后,如属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如属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则由引发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责任单位或个人无法治理的,由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原则上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群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各镇街和自然资源、教育、文广旅体等部门,应将宣传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农村和中小学校、旅游景区,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以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为目的,使地质灾害防治的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及农村社会各阶层人员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长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促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镇街、自然资源、住建管理、水务、交通运输、公路、教育、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应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本行政区和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附件:2019年曲江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治理责任单位一览表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