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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非全过程代建工作分工办法

  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2017年8月21日成立,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能为受区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参与编制区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计划;会同项目使用单位做好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相关建设手续;承担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确定参(代)建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审核参(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负责协调参(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关系,将参(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承担工程资料档案移交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研究工作;配合政府融资平台的项目资金融资计划及统筹使用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经区政府批准业主(或项目使用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实施阶段由区代建局负责的项目,我局实施非全过程代建管理。为明确分工与职责,规范非全过程代建工作行为,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分为实施非全过程代建工作流程,实施非全过程代建工作职责分工,项目概况及移交申请表(非全过程代建),非全过程代建文件资料交接清单(房建类),非全过程代建文件资料交接清单(市政类),五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 实施非全过程代建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实施非全过程代建工作职责分工

  附表3. 项目概况及移交申请表(非全过程代建)

  附表4. 非全过程代建文件资料交接清单(房建类)

  附表5. 非全过程代建文件资料交接清单(市政类)

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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