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日夫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伍尚旗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黎斯惠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
任命:
江 标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