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戴儒辉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善华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黎斯惠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黄模新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黄爱娣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葛德平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
黄模新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黎斯惠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伟萍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葛德平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爱娣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黄文峰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焦永红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