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
前 言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方式的转变,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结合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县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具体要求,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参考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曲江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得到曲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目 录
一、计划编制背景、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1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6
三、编制范围及期限…………………………………………………………………………………………8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8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8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10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10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11
五、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11
(一)优化产业布局…………………………………………………………………………………………11
(二)优化空间布局…………………………………………………………………………………………13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19
(四)促进“三旧”改造工作推进…………………………………………………………………………21
(五)城乡统筹供地…………………………………………………………………………………………21
(六)加强保障房用地供应…………………………………………………………………………………21
(七)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2
(八)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22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24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5
(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25
(三)严格按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供地……………………………………………………25
(四)强化职责,依法供地……………………………………………………………………………………25
(五)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26
(六)加强动态监管,保障供给计划实施……………………………………………………………………26
(七)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26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6
附表一: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27
附表二: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28
一、计划编制背景、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土地供应计划调控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土地市场的运行情况,影响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而影响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
为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土资利用发〔2010〕59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编制《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目的
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对韶关市曲江区行政辖区内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相关指标将按《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0〕599号)的要求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计划编制的意义
1、增加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可以实现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实施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增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利用。 通过土地供应计划编制,与土地储备计划一起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土地计划管理体系,将成为土地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增加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2、规范土地供应政府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行之后,土地供应有章可循,改变以往政府供地缺乏准确计划目标安排、被动供地的局面。同时,使各用地需求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从信息不完全、盲目找地、私下协议的状况转变为信息有渠道、决策有依据、拿地找市场的良好局面。
3、有效地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布局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与实施使全市土地年度供应总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用地布局上协调好旧城和新区的关系,统筹城乡用地,促进中心城、新城、小城镇协调发展。
4、进一步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供地计划将可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提供依据。同时,通过计划量化市场供地的各项指标,完善市场规则,促进了土地市场建设,经营性用地全部通过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完成。
5、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土地供应环节体现了“节地提效”的要求,加大力度盘活和挖掘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抑制城市规模无序、过度膨胀,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资料
(1)《韶关市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3)《韶关市曲江区2016年度土地执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韶曲府办〔2016〕47号);
(4)《曲江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
(5)《曲江区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月4日在韶关市曲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
(6)《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7]47号)
(7) 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8)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9) 韶关市曲江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10)《曲江区统计年鉴2017》。
2、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2010年9月1日实施);
(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0〕599号);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3、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3)《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6)《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1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19)《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20)《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2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度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韶关市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和2021年城市建设思想及实施重点,坚持“供需平衡”和“有保有压”原则,坚持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为目标,合理安排2021年度韶关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民生改善,着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充分掌握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分析预测,实行供给制约和需求引导的调控机制,合理安排和调节土地供应,真正做到供需协调。
3、城乡统筹原则
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引导土地向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项目尤其是向大项目、龙头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倾斜,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低”等传统产业用地规模,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5、从严从紧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三、编制范围及期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0〕599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2021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的范围
韶关市曲江区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编制的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期限为一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韶关市曲江区计划拟供应58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11.6462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约311.646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面积约18.0469公顷,占总面积的5.79%,住宅用地(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约27.224公顷,占总面积的8.74%;工矿仓储用地面积约140.5532公顷,占总面积的45.10%;交通运输用地110.0444公顷,占总面积的35.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7777公顷,占总面积的5.06%;其他用地0公顷。(如下表1-1和图1-1)
表1-1: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图3-1:曲江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饼状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曲江区计划拟供应58个项目,总面积约311.6462公顷,其中马坝镇12个项目,面积约92.24公顷;白土镇14个项目,面积约66.5933公顷;大塘镇3个项目,面积约5.96公顷;乌石镇7个项目,面积约35.2469公顷;樟市镇2个项目,面积约3.749公顷;沙溪镇1个项目,面积约0.7464公顷;枫湾镇1个项目,面积约1.3573公顷,华南装备园18个项目,面积约105.7533公顷。
图3-2: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在供应时序上,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实施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时间。以“及时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服务,保证用地供应时间”为宗旨。其中,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时间;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区)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要充分保证基需求时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他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时间控制。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韶关市曲江区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国家规定方式进行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而保障性住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主要以划拨方式供给。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纠纷,防止竞买人私下串通行为,营造高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
五、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通过对韶关市曲江区2010-2020年近10年间的土地供应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曲江区经济发展状况和2021年经济工作发展重点和方向,特提出近期曲江区土地供应趋向性建议。
(一)优化产业布局
1、工业布局,以“两大园区”为载体,推动园区扩能增效,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业实行集群集聚发展,新设企业优先布局“两大园区”,所有工业企业原则上都要进园区。曲江区经济开发区主要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让,打造发展新型工业载体,服装加工、纺织生产、食品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LED产业等高新技术均布局于该园区;培育壮大新兴支柱产业,用好珠西产业带政策,强化上下游产业配套,依托华南先进产业装备园和韶钢,组建特钢和先进装备产业联盟,完善产业体系,打响“韶关装备制造”品牌,机械设备制造、锻造和深加工等装备制造业布局于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建筑材料、矿产品加工冶炼和化工产业布局于有“沙乌化工走廊”之称的沙溪化工产业园。
2、服务业布局,生活性服务业与城镇布局相匹配。商贸、房地产和大型公共事业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为主要布局在“一主两副”的城镇区。各城镇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多功能社区生活服务平台,提高社区商业与其他综合服务设施的共享度,搞好大型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网点统筹规划和标准配置。各城镇群围绕区域商业中心的建设和调整,创建生活性服务业特色街区和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业布局与工业布局相匹配,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积极推动韶钢至乌石铁路货运通道和韶关港乌石、白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打造对接珠三角、辐射粤湘赣的华南区域性物流枢纽。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完成全域旅游规划,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休闲旅游目的地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继续加快推进曹溪文化小镇二期、鸭子嘴五星级酒店、阳岗湿地公园、九龄公园、韶关新体育中心等项目建设,确保曹溪文化小镇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重点打造“九龄故里@百里画廊”和“六祖圣地@禅意山水”两条最美乡村旅游线路,稳步推进旅游驿站、厕所等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继续跟踪做好曹溪文化小镇、罗坑国家级特色小镇、经律论文化特色旅游小镇(省级)、小坑广东省森林小镇,枫湾温泉特色小镇,培育发展一批彰显曲江产业特色、凸显地方文化底蕴的特色小镇。
(二)优化空间布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李希书记在韶调研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抓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重大历史机遇,坚决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狠抓“三大主题”工作,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县域经济提档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城镇品质全面提升等“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努力争当韶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韶关要加快发展,关键是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核心是以市县两级为基础,提质扩容,做大做强。曲江作为韶关市的新城区,京珠、韶赣、广乐三条高速公路在境内汇集,处于珠三角资本扩散和产业转移的连绵区,是泛珠三角经济辐射内地的战略通道,也是长三角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圈的接合部,有条件也必须要努力争当扩容提质先行区。落实韶关市曲江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突出城市中心区等区域现代服务业的建设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加快推进新城区开发建设,提升小城镇,加速产业集聚区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下面是曲江城区优化空间布局、扩容提质的发展思路:
1、更新发展理念,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城区发展活力
城市扩容提质要更新发展思维,敢于突破行政界限,从潜在功能谋划城市发展,努力构建城市空间发展大格局。要坚持规划先行,全面推进“多规合一”,优化建城布局,以规划为引领,完成城区控规编制,实现城区“一张图”覆盖,启动“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城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基本完成镇街总规修编。加快曲江新城片区建设,以韶州大道建设成通车、韶州历史文化博物馆、张九齡纪念公园即将建成为契机,加快城西路、滨江南路、韶州互通、马坝互通建设,积极推进滨江华府、新城安置、马坝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抓好周边土地空间管控和开发,将新城片区打造成为城区发展新增长极。以莲花大道开通和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加快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动韶钢“厂中村”迁改和周边环境整治,逐步将韶钢片区打造成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完成白土物流园、韶钢物流园建设,启动G240曲江中学至乌石段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南华大道北连接线G240线道路建设,打造韶钢物流和跨境重型物流货车的引流通道,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区多年的重型货车进城围城堵城等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着力推动市新体育中心、曲江新城路网等项目早日落地,加快推进曲江新城安置区、“两河四岸”生态绿堤水系、马坝森林公园、六祖公园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示范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以“三城同创”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域文明创建。完成同心楼等13个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开放或半开放居民区实施封闭管理提升工作。有序推进下村、上何村、马冶生活区“三旧”改造,建成曲江大道人行天桥。强力开展“两违”“三线”“六乱”整治,持续推进城市主干道沿线、城中村、背街小巷风貌提升,加快推进城区老供水管网改造,继续规划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和智能化停车场,新增停车位500个以上。加强共享单车、电动车规范停放管理。全力支持华盛达、中央广场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曲江新商业中心。倡导绿色出行新风尚,开通韶州大道等公交线路。加强绿色建筑和节能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卫生保洁、园林绿化、休闲文体场所等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质量水平;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按照曲江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镇街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镇街“139”行动,继续完善小坑、樟市等6个乡镇的整治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白土、乌石镇整治提升工作。做大做强马坝、大塘中心镇,促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加快沙溪、枫湾、罗坑、小坑等特色镇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心镇、特色镇连接城乡、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作用。加强全区6个高速公路出入口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门户形象。
2、优化城乡环境,增强城区吸引力
曲江城区的扩容提质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发展环境,努力打造绿色宜居城市,提升城市魅力。适度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积极支持城市中心区改造,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城市新区开发,优先保证新区交通、产业集聚区等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提高城市新区的服务和支撑能力,促进城市边缘区域的发展和建设;结合土地储备确保“城中村”改造和整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清查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及闲置用地。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加快经济转型,不断提升城市品味。以曲江新城重点项目韶州大道建设和环城公路改造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改造,加快完善城区配套设施。加强土地的储备、征用、报批和征收安置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继续推进凯旋城、状元府邸、领秀国际、江畔花园三期、玥珑山、碧桂园(曲江)等高档住宅小区建设,打造宜居环境。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实力,增强城区带动力
支持两大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用地供应。优先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制造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支持该区域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开发园区土地供应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产业项目的供地,依法淘汰工艺落后技术企业;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五小”企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落实惠企扶持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申请省市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培育“个转企”、“小升规”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实施工业企业技改和优质企业倍增计划。支持韶钢、粤江电厂、粤韶钢铁、宏德钢铁、北纺智造、至卓飞高等企业开展绿色改造、智能化提升。支持大宝山矿打造国家级绿色矿山样板,支持北纺智造、金亿合金等企业主板上市。2021年曲江区政府全力抓好项目谋划建设,全年安排重点项目52年,预备项目40年,完成年度投资64.84亿元。完成台泥、省管网曲江分输站天然气输配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彩诗纺织、北纺丹宁未来中心、井上橡塑、感恩科技等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乌石港、白土港等项目建设,谋划临港经济,启动韶关船舶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北江港区水上综合服务区、韶关港大坑口货运码头、粤港澳大湾区乌石建材基地建设,加快推进500万吨废钢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依托装备园和韶钢,完善产业体系,打响“韶关装备制造”品牌。加大旅游环境整治力度,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旅游目的地;推动园区扩能增效。以“两大园区”为载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抓好装备园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土地、林地报批,全力保障园区项目用地。加大曲江经济开发区清理闲置、低效土地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综合服务中心、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园区短板,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
4、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城区凝聚力
城市扩容提质的手段和目的是为了实现聚集发展,而要实现聚集发展,就必须营造好环境,为更多更好地集聚发展要素创造条件。曲江在城区的提质扩容过程中,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打造群众满意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优化民主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5、构建发展平台,增强城区承载力
曲江城区的扩容提质,加速推进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是关键,以构建发展平台为依托有序拓展城市空间,增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要加快城区“交通对接”进程。以“三铁四高一航”(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韶赣铁路,京港澳高速、广乐高速、韶赣高速、韶关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江航道)为骨架,以国、省道和县乡道为经络,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五年来,曲江区政府坚持交通先行,累计投入42.6亿元,相继建成莲花大道、铜鼓大道、韶州大道、影剧院周边道路G4韶关南出口至马坝人遗址(城南小学)连接线、营顶至邓屋、黑石至韶钢等公路,这些项目的建成,将彻底改变曲江城区至韶关主城区仅靠韶南大道一条主干道连接的历史,真正实现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基本完成了韶南大道、曲江大道、马坝大道、南华大道南、南华大道中、G106茨茹塘至转溪段、S251黄岭亭至汤湖段、S292白土至樟市段、X312枫湾至小坑段等道的提升改造,南华大道北、狮岩、城西路、韶州互通、马坝互通等项目加快推进。北江航道“五改三”扩能升级濛浬枢纽二线般闸竣工通航,乌石港、白土港动工兴建,全区“公水铁”外通内联交通网络格局基本形成,区位优势日益凸显。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韶关市曲江区土地供应以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为主,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
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工矿仓储用地预计供应量约为140.5532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45.10%,所占比例最高,工业用地的供应仍然是全区土地供应的重点,它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2021年韶关市曲江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掀起新一轮的园区建设高潮,着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主攻重大企业项目,在提质增效中实现规模做大、质量提升、产业升级。
其次是交通运输用地,预计供应量约为110.0444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35.31%,曲江城区的扩容提质,加速推进重大发展平台是建设的关键,以构建发展平台为依托有序拓展城市空间,增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曲江区城市框架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年韶关市将曲江区纳入芙蓉新城建设规划,提容扩质,规划建设曲江新城,给了曲江区巨大的发展空间。曲江区政府坚持交通先行,加快与韶关市区交通对接进程,相继建成莲花大道(东环线)、铜鼓大道(新白线)和韶州大道,加速对接主城区,融入中心,实现“同城一体化”目标。
第三是住宅用地,预计供应量约为27.1644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8.74%,其中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住宅用地6.0087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应总量的1.93%,商品住宅用地约为21.1557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应总量的6.79%。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改善生活条件、居住条件的愿望逐渐强烈,对住房的需求更为明显。同时,对于一部分需要改善居住条件而又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困难民众,政府加大了保障房的供应力度。
第四是商服用地,预计供应量约为18.0469公顷,占总面积的5.79%。以“大南华”、“大马坝”等项目为商贸发展的“发动机”,推动第三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打造旅游品牌,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优势地位。
第五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预计供应量约为15.7777公顷,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5.06%。该项目用地主要用于安排北江航道建设、公共设施、文体娱乐设施等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保证教育、体育、娱乐公共广场及行政办公等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城区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四)促进“三旧”改造工作推进
继续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低效建设用地的改造工作。通过调整土地功能、优化用地空间布局、鼓励通过“仓储改商住”、“三旧”改造、“空心村”整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处置等措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曲江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用地的潜在价值。
(五)城乡统筹供地
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要统筹城乡区域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供给制约需求、需求引导供给的方式,在城乡区域间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使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成为保证城乡和谐、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加强保障房用地供应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着力提升住房建设规划指导和约束住房供应及住宅用地供应的重要地位,建立规划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结合城镇化进程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强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和保障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城中村整治搬迁、重点工程建设拆迁。
(七)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了《韶关市曲江区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加强全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在项目用地时序、规模上严格把关,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2、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全面开展新一轮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抓好土地利用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涵盖“批—供—用”全流程的批后监管体系。
3、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严从紧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严格按照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4、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动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等区域的高端产业发展所需要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引导工业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5、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6、是强化建设用地预审,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按照《韶关市促进投资优惠办法》,对引进项目从规划用途、计划指标、用地规模、供地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加强用地审批,继续开展“两违”整治,坚决打击土地私下交易。按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鼓励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八)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和完善提高“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配置的透明度,防治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行为,稳定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有利于发挥经济的杠杆调节作用,使土地按规划实现最有效配置、最优化使用,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应,达到节约集约用地。同时有利于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并增加政府土地收益,进行旧城改造、基础建设,改善城市面貌。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规模在实施与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经济、社会、自然、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等多种手段,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其中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通过土地供给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国有建设用地适度规模通过土地供给计划的规定被确定下来后,国有建设用地的适度供给也就依赖于土地供给计划的有效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沟通,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使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曲江区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会同区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安置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三)严格按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供地
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政策,节约集约用地。
(四)强化职责,依法供地
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五)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六)加强动态监管,保障供给计划实施
适时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合理调控进入土地市场的土地结构和规模,督促土地使用者根据出让合同及时合理使用土地,认真开展土地批后实施检查和闲置土地清理活动,依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供应政策,确保2021年度韶关市曲江区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七)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对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七、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附表二: 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供地 时间 | 备注 (商业) |
1 | 曲江新城C、E地块 | 马坝镇 | 3.4667 | 商住用地(商业40%) | 出让 | 2021 | 1.3867 |
2 | 曲江新城A、B地块 | 马坝镇 | 4.4667 | 商住用地(商业30%) | 出让 | 2021 | 1.34 |
3 | 曲江区鸭子嘴五星级酒店项目地块 | 马坝镇 | 2.6667 | 商住用地(商业30%) | 出让 | 2021 | 0.8 |
4 | 韶州大道回龙塘某商业地块 | 马坝镇 | 1.1913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1.1913 |
5 | 曲江城北三角地块 | 马坝镇 | 7.3333 | 商住用地(商业40%) | 出让 | 2021 | 2.9333 |
6 | 曲江城西加油站地块 | 马坝镇 | 2.3507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2.3507 |
7 | 曲江区马坝镇龙岗加油站地块 | 马坝镇 | 0.4 | 商住用地(商业40%) | 出让 | 2021 | 0.4 |
8 | 曲江区南韶高速东侧某地块 | 马坝镇 | 2.719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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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马冶生活区“三旧”改造项目地块 | 马坝镇 | 4.5113 | 商住用地(商业30%) | 出让 | 2021 | 1.3534 |
10 | 大塘镇塘口村委106国道旁某地块 | 大塘镇 | 0.76 | 商服用地 | 出让 | 2021 | 0.76 |
11 | 大塘镇原大塘食品站地块 | 大塘镇 | 1.7333 | 商住用地(30%) | 出让 | 2021 | 0.52 |
12 | 大塘镇原轻钙厂地块 | 大塘镇 | 3.4667 | 商住用地(商业30%) | 出让 | 2021 | 1.04 |
13 | 枫湾镇大笋村委某地块 | 枫湾镇 | 1.3573 | 商服用地 | 出让 | 2021 | 0.7813 |
14 | 沙溪污水处理厂 | 沙溪镇 | 0.746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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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乌石污水处理厂 | 乌石镇 | 0.637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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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乌石镇省道521北侧地块 | 乌石镇 | 0.533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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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乌石镇消纳场某地块 | 乌石镇 | 1.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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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曲江区乡道219北侧某地块 | 乌石镇 | 1.701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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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乌石镇斗龙湾加油站项目地块 | 乌石镇 | 1.1913 | 商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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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樟市污水处理厂 | 樟市镇 | 0.749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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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樟市镇“三旧”改造项目地块 | 樟市镇 | 3.0 | 商住用地(商业30%) | 出让 | 2021 | 0.9 |
22 | 白土工业园志税南路东侧、叔龙路北侧KF0414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4.533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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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白土工业园兴园南路KF032某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0.2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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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白土工业园兴园北路东侧KF0213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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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白土工业园兴园北路东侧KF0213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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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白土工业园G240南侧KF0332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333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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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白土工业园广乐白土出口西侧KF0104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8.86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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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白土工业兴园北路西侧KF0221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3.6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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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白土工业园工业大道南侧、志锐南路西侧KF0407某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26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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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白土工业园新塘北路相侧KF0205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66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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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白土工业园上乡路北侧地块KF0207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2.0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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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QJ0609-05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3.654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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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QJ0613-01-2-1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3.917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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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QJ0604-02 | 华南装备园 | 3.27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35 | QJ0604-03-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3.8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36 | QJ0604-01-1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2.163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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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QJ0605-03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15.618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38 | SN0501-14/15/16、SN0506-05/08/14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40.66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39 | QJ0604-01-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0.5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40 | QJ0604-14-1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2.884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41 | QJ0601-13-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2.799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42 | QJ0602-01-4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1.127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43 | QJ0602-01-3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0.961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44 | ZB0105A-3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6.6047 | 物流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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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QJ0610-06-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3.059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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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乐业路、乐助路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5.6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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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科技五路、香园路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1.664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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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QJ0601-03-1山子背安置区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6.0087 | 住宅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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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QJ0608-02地块 | 华南装备园 | 1.3073 | 商住用地 | 出让 | 2021 | 0.5229 |
50 | 白土工业园铜鼓大道西侧地块KF0211地块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4.6667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
51 | 白土工业园振兴北路西侧KF0224 | 白土镇 (曲江经济开发区) | 13.3333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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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曲江大道地块 | 马坝镇 | 22.8702 |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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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东环线地块 | 马坝镇 | 40.1357 |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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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乌石港地块 | 乌石镇 | 16.6668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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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北江航道用地 | 乌石镇、樟市镇 | 13.517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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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韶关港一期用地 | 白土镇 | 23.067 | 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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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韶关市曲江区白沙财政所地块 | 白土镇 | 0.0596 | 住宅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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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曲江区OQ080-05-16号地块 | 马坝镇 | 0.128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出让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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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311.6462 | - | - | - | - |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