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曲江大道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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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正副领导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钟佩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柳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光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狄俊彪
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曲联〔2010〕4号),设立韶关市曲江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代理、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货物港务费稽征管理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设备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规划基建股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负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监督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养护的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组织交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统计。
(三)综合运输股
监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及紧急物资运输的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统计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法制安全股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路政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三防”(防洪、防火、防风)、交通科技、质量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规范的实施;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以及利用外资等工作;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监管。
(六)人事股(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按规定管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战备工作的政策、法规,并在本地区交通通信基础建设中提出贯彻国防建设的有关要求;编制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和重点交通目标保障方案;组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完成上级下达的战时、紧急时期各项动员和道路保通任务。
(七)港航股
监督管理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代理、港口、码头、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等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情况水路运输和港口规划、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政府对横水渡的管理工作;负责码头、渡口渡船建设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副科级)
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航道、交通运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全区统一或专项执法行动及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办公室 韶关市曲江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韶关市曲江区
交通运输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韶关市曲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委和区政府批准,现就区交通运输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韶关市曲江公路局、区地方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路政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将区交通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区交通运输局。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将交通战备办公室由在人事股挂牌调整为在办公室挂牌,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办公室,调整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创文、扶贫、机关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战备工作的政策、法规,并在本地区交通通信基础建设中提出贯彻国防建设的有关要求。编制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和重点交通目标保障方案。组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完成上级下达的战时、紧急时期各项动员和道路保通任务。
(二)撤销港航管理股,优化综合运输股的职责。调整后综合运输股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政监督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及紧急物资运输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统计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负责码头、渡口渡船建设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代理、港口、码头、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重点物资和紧急情况水路运输和港口规划、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渡口、港口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撤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设立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其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执法一大队:负责城区、马坝镇、白土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航道、交通运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执法二大队:负责大塘镇、枫湾镇、小坑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航道、交通运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执法三大队:负责沙溪镇、乌石镇、樟市镇、罗坑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航道、交通运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执法四大队: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等)行政违法案件的处罚、统计、分析、汇总、信息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监控中心违法信息的资料收集、处理、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四)人事股不再加挂党务工作办公室牌子,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调整后,区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规划基建股、综合运输股、法制安全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优化调整区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
区交通运输局:
韶曲交组〔2023〕23号文收悉。经研究决定,现就优化调整你局内设机构设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将财务审计股承担的内部审计职责划入人事股,其他职责划入办公室,撤销财务审计股。
二、设立港航管理股,将综合运输股承担的有关水运和港口码头职责划入港航管理股。
调整后,你局内设机构个数及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相关内设股室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国家交通战备工作的政策、法规,并在本地区交通通信基础建设中提出贯彻国防建设的有关要求。编制交通战备工作计划和重点交通目标保障方案。组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队伍,完成上级下达的战时、紧急时期各项动员和道路保通任务。
综合运输股。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政监督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重大节假日城乡客运、重点货物运输及紧急物资运输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统计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港航管理股。拟订水运和港口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码头、渡口渡船建设工作。负责水路运政(水运执法除外)和港口行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及外轮理货等港口辅助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等行业管理。参与港口规划、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港口信息汇总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曲江区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及其他与港航相关的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对横水渡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防治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水路运输、渡口、港口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其他涉水有关工作。
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领导成员分工
钟佩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柳 静: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机关党委办、法制安全股,联系韶关市轩铭贸易公司。
朱光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基建股、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工作。
狄俊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财务审计股,负责路长制工作,协助分管法制安全股。
温远辉:副局长(挂职1年),分管综合运输股、政务服务交通窗口,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工作。
卢建甫: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
“高效优质服务”承诺书
(一)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恪守职责,努力工作,认真践行“三个服务”。
(二)建立勤政为民的窗口工作环境。落实好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言语文明、态度和蔼、待人礼貌、服务热情,优质高效地服务社会各界。
(三)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对外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申请事项负责到底。
(四)严格按规定时限处理政务,提高服务质量。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中,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必须办结。
(五)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
(六)承诺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承诺人:黎海燕;联系电话:0751-66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