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坝人遗址公园
  • 白土稻田
  • 禅宗祖庭南华禅寺
  • 城东之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10 09:55:33 来源:本网
打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函》(自然资源函〔2020〕926号)、《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粤办函〔2017〕46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细则》,规范我省用地预审、先行用地和建设用地审查行为(以下统称“用地审批”)监督检查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是指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对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评估时,采取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检查评估结果。

  第三条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审查质量和审批效率为重点,通过严格的审查标准、严密的抽查检查,做到早发现、早纠错。

  第四条省自然资源厅以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中的“建设用地审批”模块、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以及自然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系统为基础,建立用地审批项目库,对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或依据上级授权、委托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单独选址项目(城镇村分批次)用地、先行用地等审批事项的用地审批行为,进行随机抽查。

  第五条监督检查人员库从厅各审批处室和厅属单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选取一定数量的熟悉用地审批工作的人员组成,每年根据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项目抽查比例,确定年度监督检查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库根据岗位调整、业务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六条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采取信息化手段全面检查和用地审批材料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频次原则上为一年一次,抽样检查的项目从用地审批项目库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根据当年各市用地审批项目(批次)批准数量合理确定,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第七条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以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为重点,检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用地审批工作。对用地审批中出现越权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行为、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管控条件、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未落实、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征收土地前期工作不合规、耕地占补平衡未落实、报批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第八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监督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审批权限情况、建设依据、地类权属情况、规划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情况、建设用地标准(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和供地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复议诉讼和信访处理情况、重新预审情况,以及项目审批耗时、备案耗时、补正次数、档案管理等。

  第九条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监督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审批权限情况、项目用地预审、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规划计划情况、地类权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情况、土地征收前期工作情况、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建设用地标准(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和供地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复议诉讼和信访处理情况、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时缴纳情况,以及项目审批耗时、备案耗时、补正次数、档案管理等。

  第十条批次用地审批监督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审批权限情况、地类权属情况、规划计划情况、土地征收理由及前期工作情况、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情况、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时缴纳情况,以及项目审批耗时、备案耗时、补正次数、档案管理等。

  第十一条先行用地审批监督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用地预审、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地类权属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情况、用地补偿安置情况、是否开工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审批耗时、补正次数、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按照公布监督检查抽查清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复核检查结果、公布评估结果的程序开展,检查评估结果反馈厅内各处室、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自然资源厅要根据本办法和用地审批政策情况制定年度抽查评分规则,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用地审批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评估结果公平、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估,对检查工作中监督检查人员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通报、追究有关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