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曲江区马坝镇府前南路2号。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1个直属行政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有3个事业单位:区社会福利院、区殡葬服务所、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
主要职责有:
(一)草拟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行政村、社区的设定、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划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管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报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九)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