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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10:28: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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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

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韶关市曲江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6664193)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韶关市曲江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2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节  实施策略

第三章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第一节  构建统分结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二节  构建应急责任体系 

第三节  规范完善制度,健全预案体系 

第四节  构建救援力量体系 

第五节  构建完善的安全治理、安全监管体系

第六节  构建完善灾害防治体系 

第七节  构建完善应急文化体系 

第四章 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 

第一节  坚持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闭环管理 

第二节  全面推进安全达标,持续强基固本 

第三节  深化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第四节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安全风险网格化全覆盖 


第五章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第一节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节  提升快速响应能力 

第三节  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第四节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第五节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第六节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第七节  提升社会协同能力 

第八节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第九节  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第六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韶关市“智慧大应急”建设工程 

第二节  对接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第三节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第四节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第五节  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第六节  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程 

第七节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提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应急管理一系列重大决策,指明了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方向。“十三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曲江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为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按照政治站位立于高、应急指挥善于统、应急响应敏于快、安全风险精于防、应急工作行于实的要求,加强体制机制、人才队伍、科技装备、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预防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依据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和《韶关市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高质量完成。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组建到位,综合性救援队伍全面组建完成,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全部设立。出台实施《韶关市曲江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区、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双主任”制实现全覆盖。灾害事故全灾种统筹应对、全链条有效覆盖、全过程综合管理基本实现。

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成效明显。制定实施《韶关市曲江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高站位、高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除13类易造成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领域重点整治铁拳行动,实施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房屋市政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实招硬招,安全风险全面实施精准化、常态化、制度化管控。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稳步增强。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出台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灭火等专项指挥机构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充分衔接。城乡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累计创建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有效提升。

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力推进。加强应急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准军事化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应对全面转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曲江实际,建设完善了部、省、市、区、乡镇五级,以及区委指挥中心和区公安、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消防、海事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应急值班值守、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全域感知、指挥调度与视频会商业务等应用功能,形成了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全面提升了全区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形势

面临的机遇。“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统筹协调好应急管理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以“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区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进一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全力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面临的挑战。今后5年是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与挑战。特别是我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刚刚起步,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同时,我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量多面广,再加上一些地区、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受安全监管体制与机制、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因素的影响,我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偏大。2016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占全市7.38%;2017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起,占全市21.58%; 2018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3起,占全市32.14%;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6起,占全市21.29%;202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占全市19.67%;2016年至2020年共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特别是中小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三是交通运输迅猛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旧严峻。据统计,道路交通事故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比例达90%以上。四是受气候异常、生态环境变化和人为因素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出灾种多、易发频发、危害性大,防范应对难度增大,同时,森林防灭火、消防工作任重道远。五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仍需加强。六是应急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七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安全管理难度增大。八是专业应急队伍力量不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大型、特种和先进装备缺乏专业培训演练,培训演练不够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远程快速拉动和联动能力较差,现场处置能力亟待增强。九是应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储备资金投入不足,还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财政投入、补偿机制,紧急生产、采购、征用和调拨机制不完善,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数量、品种偏少,动态调整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物资储备品种需调整、增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围绕“十四五”时期韶关市曲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应急管理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核心,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风险、建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应急管理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分结合。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坚强保障。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风险防控、精准治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深化源头治理,强化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实施精准治理,精准发布预警,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引领。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以科技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

——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加强全周期应急管理,落实全方位应急责任,提升全要素应急水平,强化全灾种应急能力,做好全天候应急准备。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强化群测群防群治,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面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趋合理,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全面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区应急管理局装备达标率达到90%,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

——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安全风险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高质量完成,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摸清。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短临精准预警能力大幅提升,城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

——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配置科学、体系完备、指挥顺畅、技能精湛的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建成,森林防灭火、危险化学品、防汛抢险、抗震救灾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全面建成,应急物流时效大幅提升。

——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准军事化管理和职业保障机制基本健全,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协同应对灾害事故能力显著提高。

展望2035年,逐步建立起与曲江新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相适应的特色应急管理体系,率先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使曲江应急管理成为彰显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标志。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全面提升、灾害事故应急能力全面增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专栏1  韶关市曲江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指标值

指标属性

1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约束性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4%

预期性

5

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5

预期性

6

防灾减灾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7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8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9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

100%

预期性

10

暴雨预警准确度

≥80%

预期性

11

每百平方公里雨量(气象)站数量

≥5

预期性

12

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

≥90%

预期性

13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预期性

14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

<8小时

预期性

15

应急救援

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5%

预期性

16

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率

100%

预期性

17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区总人口比例

≥0.4‰

预期性

18

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达标率

≥90%

预期性

19

内河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

<2小时

预期性

20

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

≥95%

预期性

21

综合

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

100%

预期性

22

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

100%

预期性

23

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

100%

预期性

注:1.带*为“十四五”时期平均值;2.根据《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核心指标衔接工作的函》(应急规财〔2020〕165号)要求,2020年因新冠疫情原因,事故指标数值波动较大,安全生产类指标以2019年数据为基准值。

第四节  实施策略

以科学应备、时时应变、统一应战、精准应灾、及时应验的应急管理“五应”方法,通过系统闭环运行,螺旋式提升应急管理效能,推动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科学应备。坚持底线思维,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常备不懈,全面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法治准备、科技准备、力量准备、物资准备、动员准备。

时时应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提升见微知著能力。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对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早预防,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努力做到“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统一应战。强化以应急管理“统”的权威推动“战”的高效,做到应急响应统一启动、灾害事故统一调度、应急处置统一指挥、救援力量统一行动、应对措施统筹落实。

精准应灾。推动救灾工作精准化,精准安置保障,精准调拨款物,精准掌握灾情,精准恢复重建,精准配置保险,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及时应验。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及时总结与灾害事故斗争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应验、固化、提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把短时治理效能转化为长期治理机制。

  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优化完善减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议事机构和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专项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各类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实现应急管理职责全覆盖,努力提升应急能力水平。

第三章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围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融合,强化救援力量、应急物资、智慧应急、安全文化等关键要素支撑,深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第一节  构建统分结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完善应急指挥体制。牢固树立党委在应急管理事业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体制,推动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应急委员会主任。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处置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机制,规范现场指挥部的运作,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相应专业救援队伍间的指挥调度机制。实施应急管理专业指挥员队伍建设工程,提升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指挥能力。

建立职责清单制度。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职责清单,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制度。无缝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明晰各层级应急管理职责。推进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落实各行业领域部门防洪责任,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优势,负责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工作。

健全监督考核巡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构建科学严谨的应急管理考核体系,推动实施应急管理责任制考核,深化统筹协调、巡查考核职能。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第二节  构建应急责任体系

构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

全面厘清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坚持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衔接好应急管理“防”和“救”的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健全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救早救小处置能力。

全面明确基层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完善、职能整合和配足配强人员。细化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安全管理责任。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全员覆盖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

第三节  规范完善制度,健全预案体系

强化法规政策保障。全面推进以法治建设驱动应急管理事业创新发展,严格工作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与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根据应急管理上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进程,依法在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配套性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

完善运行规范体系。精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和运行制度,推动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新方法、新手段,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机制,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依照事件分类与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任务,强化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实施应急预案大演练行动,鼓励采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演练形式,推动常态化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实施应急预案制修订计划。加快制修订各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推动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应急预案。推动涉及公共区域应急预案编制简明操作手册和应急指南,推进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

第四节  构建救援力量体系

强化综合性消防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市消防规划,消防救援站建设与城市基础建设同步发展。优化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布局和编成,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配齐配全消防站点和专业消防员,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区总人口比例达到0.4‰。消除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区域消防站“空白点”。开展消防专业救援装备达标创建行动,配齐配强高层建筑、地震、水域、山岳(高空)等救援装备。推进“一乡镇(街道)一队”建设,推动行政村(社区)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

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由“单一救援”向“一专多能”转型升级,强化制度设计、人才培养和救援训练,配齐配强设备设施,全面提升战斗力。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加强社会和基层应急力量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健全社会力量调用机制,完善调用补偿补助及保险保障等政策,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培育规范,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大力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统筹和统一协调指挥,协助开展灾情研判、物资发放、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等救援及辅助工作。

健全军地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驻区部队、武警部队“点对点”联络机制,完善军地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和重要情况通报会商制度。完善军队、武警参与抢险救灾程序,健全兵力需求对接机制。完善军地应急力量指挥组织体系,加强军地间灾区情况勘测、应急资源投送、现场救援协同等方面联动。强化民兵应急力量建设,统筹民兵与地方应急力量运用。

第五节  构建完善的安全治理、安全监管体系

把牢把实安全生产基本盘,强化更为精准的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实施更为有力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运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巡查考核职能。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坚持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共进一步”。建立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区有关单位和中省驻曲单位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开展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示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制订并定期更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目录。

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安全准入标准。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制订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禁限控”目录。全面强化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论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从严审批高风险建设项目,重点加强高风险工艺安全风险评估和高危生产设备装置安全检测检验。

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健全油气管道、危险货物运输、实验室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机制。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建立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依法淘汰不安全产能。全面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风险管控。

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建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专栏2  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

1.非煤矿山:一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审批同意新建尾矿库,2022年底前对尾矿库销库2座以上。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在10家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试点建设。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三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通过实施“三个一批”,全面完成安全风险综合评估率100%、安全生产风险一张图100%、一矿一策100%。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2.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底前建成区级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及镇(街)、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实现全民全覆盖培训。

3.道路运输: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规定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排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隧、点、段,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三年重大隐患存量清零。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平安村口”二期建设和升级工作。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和载重货车的重点监管。强化客车安全防护,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有序推动公交车科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治超站称重联网,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线路、货物装卸全链条和全流程监管。四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监管,“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100%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对“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予以曝光。五是构建常态化共建共治机制。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利用数字政府等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互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黑网站”。

4.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快递):一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严厉打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和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二是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5.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一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二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6.城市建设:一是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优化城市安全韧性体检指标,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双体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非法违法改建改用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治措施。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结建式人防工程、政府投资的单建式公共人防工程等)安全管理,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安全管理。六是狠抓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7.工业园区: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2022年底前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或现有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为依托,通过单独设置内设机构,或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形式明确负责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机构。二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三是加快园区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建立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更新园区边界、园区内企业周边及分布等基础信息。

8.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形成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基本匹配,布局趋于科学合理。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实施失信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加大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组织各镇街对申报登记数据进行校核。五是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强化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9.危险化学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第六节  构建完善灾害防治体系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机制创新。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一体三预”工作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部门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灾害风险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大型工矿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完善交通、水利、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强城市防洪防涝和调蓄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农村水利和承洪区等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与居民搬迁避让工程,提升农村抗灾能力。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普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提高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规范,推进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区、镇街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覆盖。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备案和动态评估机制,实现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动态管理。

推进自然灾害综合治理。立足于防范重特大自然灾害,全面推进汛旱风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建设森林火险预报预警系统。建成自动气象站和水文(雨量)站站网,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提升灾后紧急救助能力。健全灾害救助资金快速下拨机制、救灾物资预置保障机制、受灾人群提前转移机制,提升救助时效,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不超过8小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健全特殊群体人员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强化易受灾人群救助。实施灾害信息员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灾情信息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救助机制,完善灾后恢复重建规程。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统筹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和配套政策,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鼓励、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第七节  构建完善应急文化体系

坚持文化引领,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

完善应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将应急与安全知识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技能教育、领导干部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探索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方式与手段,强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普及宣教。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等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拓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渠道。

实施应急管理宣教平台建设工程,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建设区级高品质的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形成“一区一场馆、一乡镇(街道)一场所、一行政村(社区)一宣传栏”和地震、气象、水文、消防等行业领域特色宣教基地群。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应急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程,打造曲江特色安全文化示范品牌。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提升从业人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强化社会公众应急救护能力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第四章  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方法,围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着力推动安全发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基固本、主体责任等基本盘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提升,构建完善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曲江。

第一节  坚持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闭环管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建立“动态分类排查、动态核查挂账、动态治理销账”的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和应用,实现辨识、评估、整改落实等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建全风险隐患研判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数据库,制定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办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落实、系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并针对典型事故分别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商贸行业、燃气安全、建筑施工、站场码头、隧道桥梁、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快递)、消防安全,以及体育、旅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供电、供热、供水、排水、特种设备、三防水利、管线管廊、地下空间、市政工程、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社会福利机构、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立足于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本区应急管理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诚信信息和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信用承诺。完善与企业激励奖励、评先树优、企业征信等挂钩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奖惩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举报及核查制度,加强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力度,正向引导舆论监督。

第二节  全面推进安全达标,持续强基固本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八大行业领域企业。着力巩固提升达标企业,认真治理管控未达标企业,实现安全达标与安全发展的有机统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

2025年底前,全区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达标率达到100%,其它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自评达标率达到100%,应达标个体工商户自评达标率达到100%。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企业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督促各类粉尘涉爆企业针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金属粉尘湿式除尘工艺改造等安全工作达标。狠抓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工艺涉爆、疏散通道、动火作业等方面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严防燃爆事故。

第三节  深化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把牢把实安全生产基本盘,强化更为精准的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韶关市曲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采取系列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安全管理责任。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全员覆盖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严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对国省道和村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量排查及有效治理,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全面整治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严格规范施工路段管理,保障非机动车路权,统一制订隐患治理标准。加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进入城区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重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应急救援保障等机制。加强游船、渡船、渔船、货船等水上船舶的安全监管,构筑应急联动处置等协作机制,加强客渡码头、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客渡船舶,改善水上通航环境,确保辖区水上运输安全。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逐步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加强对停产检修期间、搬迁前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企业全程安全监管。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打好安全监管攻坚战。

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应急能力提升。全面落实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监测五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设行业秩序,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格项目分包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非法承包转包行为。以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坍塌等为重点,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加快城市管网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城市管网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燃气管线、油气管线、给排水管网、电力、通讯等市政管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快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改造,同时积极改造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管网。推进城市管网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管网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建成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城市管网平稳运行、安全可控。

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严格对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园、旅游景点、车船码头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设置。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专项检查治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商场、市场设置人员流量监测系统。结合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安全和防范事故的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防灾避险能力。督促大型综合体落实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设施水平,强化校车管理。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学校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深化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加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监管震慑力的同时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研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工作,持续在危险化学品等八大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城市运行等领域重点推行,在其他行业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以案释法”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人才培养。

第四节  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逐步完善安全风险网格化全覆盖

健全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整合基层安全巡查员、森林护林员、三防责任人等队伍资源,构建“一岗多能、专兼结合、覆盖全面、高效响应、专精稳定”的基层安全风险管控及响应队伍。充分保障基层末梢管理必备的现代化设施、装备,匹配相应的资金、政策投入。

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末梢管理。依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等,持续开展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对标与评价工作,找短板、找痛点、找不足,完善城市安全发展评估机制。注重综合减灾、统筹应急管理资源,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工作。

构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工程实施等工作相衔接,确保城市安全发展与各项工作相统一。扎实落实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与保障能力,打造精细化、现代化、立体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探索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第五章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第一节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围绕应急管理事前科学准备、事中及时响应、事后精准救助全流程,着力推动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快速响应、现场处置、灾害救助能力建设。围绕应急管理基础条件支撑,着力推动社会协同、科技支撑、队伍保障、监管执法、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加强风险源头治理,推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风险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安全论证制度,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合理确定城乡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动风险管理支撑平台建设,提升风险治理能力。

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推进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实施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应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平台,完善风险隐患清单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一张图”。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适时发布评估结果。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细化各行业领域、各灾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规范及标准。完善重大风险隐患逐级挂牌警示督办、公开公示、整改效果评价等制度,落实风险管控“四早”和隐患整治“五到位”制度,重大风险隐患实时监控率达到100%。

加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优化加密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布局,形成空天地海一体化全覆盖的风险智能监测感知网络,实现江河洪水、山洪、台风、暴雨、冰冻、内涝、干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风险和危险化学品、火灾、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等事故风险的动态监测。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提升风险会商研判能力。健全研判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落实汛期、节假日、高森林火险期等重要节点加密会商制度。发挥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灾害事故发生规律、分布特点及衍生关系研究,及时预测趋势,精准预判风险。

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高风险致灾因素的预测预报预警,提高事前智能分析判断能力。优化升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跨部门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应急联动“一键通”平台,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机制,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提升快速响应能力

健全完善全省全市全区“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推动灾害事故应急响应规范化。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信息报送机制。

推动灾害事故应急响应规范化。健全完善省、市、区“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事故统一响应、分级响应、提级响应等应急响应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属地责任。编制危险化学品、矿山、火灾、交通、地震、地质、台风、冰冻、内涝、干旱、森林火灾等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手册,实施应急响应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节假日“五个一”值班值守、特别防护期值班制度。健全完善应急联合值守机制,建立统一指挥、即时研判、及时反馈工作制度。推动建立高风险时段应急备勤分级响应机制,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值守机制。

规范应急响应信息管理。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涉灾害事故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信息互动机制。完善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多渠道信息报送机制,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率达到100%。健全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制度,严格重特大灾害事故发布时效,统一快速、准确权威发布灾害事故信息。

第三节  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建立全灾种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现代化,建立成系统、成规模的应急救援装备网络。完善全区内河应急能力建设布局规划,提升水上搜救保障能力。

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实行应急处置一个指挥中心、一个前方指挥部、一套工作机制、一个窗口发布。建立全灾种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健全“四合一”应急指挥保障机制,实行应急指挥卫星通信、无人机、指挥车、智能单兵终端等标准配备,提升一线指挥保障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实施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应急救援专业机械、应急专用车辆等技术装备,无人机、特种作业机器人等应急救援设备建设。依托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立防汛抗旱、低温冰冻、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城市内涝等灾害救援装备的应急需求对接机制,提高装备集成化专勤化水平。全面加大复杂环境下救援破拆、生命支撑、便携式单兵救援等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推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

提升水上搜救保障能力。全面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推动内河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工作体制。完善大规模人员救助、大面积水域污染等重特大水上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制订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在我区的发展,推进全区内河高风险水域和应急力量紧缺水域巡航能力建设,实现水域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小于2小时。

第四节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各级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理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权配置,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和委托执法。建立乡镇(街道)、功能区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健全应急管理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编制统一执法计划、执法事项清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综合执法向远程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执法”等平台。健全“执法+服务”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功能区实施“一企一策”“一区一案”指导服务。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失信惩戒。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规范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

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全面落实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配置标准,优化基层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实现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100%。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队伍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鼓励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财政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节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定期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建立全区统一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分类分部门物资储备责任制,规范物资管理。积极推进区和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优化布局,在多灾易灾村(社区)靠前布置一批急用、急需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物资代储机制和社会化储备机制,提升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平战结合的物资采购机制,制定紧急状态下应急物资政府采购和征用补偿办法。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落实应急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融合通信调度平台,实现有线、卫星和无线通信网融合互通。加快形成天空地一体、全域覆盖、全时贯通的应急通信网,为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统一指挥提供韧性抗毁的通信网络支撑,保障“断网断电断路”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能力。

第六节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突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预报预警能力。整合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重点推进功能全面的应急指挥场所、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全区一盘棋、一张网,构建科学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力度,制订并定期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和技术改造计划,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探索建设技术装备线上展示平台,交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

第七节  提升社会协同能力

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目录,鼓励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购买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完善警示、约谈、诚信等监管方式。实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从严约束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自管,提升行业安全共治水平。

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应急管理民主协商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和推动作用。推行企业“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将企业安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平台。健全应急管理诚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承诺、“黑名单”等制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12350”“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力度。

推动保险风险分担。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提升市场机制下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水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到2022年,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参保覆盖率达100%。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发展巨灾保险,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建立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等惠民保险政策。

推进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强化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配备科学、资源共享的应急管理专家体系。完善应急专家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推动专家有序有效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健全行政决策和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应急决策机制,发挥专家队伍在应急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第八节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实施应急管理大培训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第一课程,把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网络平台等培训资源,推行“线上+线下”专业培训,到2022年,全区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

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准军事化管理。推动应急管理部门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制订政治工作规范。突出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担当和战斗属性,对应急管理部门推动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准军事化管理标准规范,健全教育训练体系。以“五个特别”“六条具体要求”为基础,严格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建设,全面锻造应急管理铁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选拔干部人才,培养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

提升应急管理职业保障能力。关心爱护应急管理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健全岗位激励机制,优化完善保险、抚恤、优待、疗养等保障政策,提升应急管理职业吸引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职业荣誉激励、表彰奖励制度,提高队伍荣誉感和战斗力。全面推进“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大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社会荣誉,增强全社会对应急管理的职业尊崇。

第九节  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人才、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提升办公条件、技术装备、人员配置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完善行政村(社区)安全隐患、灾害信息报送发布机制。把安全责任向单位、向家庭、向个人延伸,分类别推动工厂、学校、医院、家庭等社会基础单元应急能力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全覆盖。整合基层安全生产队伍、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专职消防员等资源,建立“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员队伍,完善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六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韶关市“智慧大应急”建设工程

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立足承担区委、区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害总指挥部任务,结合我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实际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计划用3到5年时间,重点推进指挥信息网、应急指挥视频调度融合系统、应急现场通信保障、视频联网、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等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指挥调度、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和危化品、非煤矿山、交通、治安等重点行业监测预警水平,实现全区各类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接尽接、互联互通,构建全区应急管理“一个网、一张图”新格局。

第二节  对接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水上、陆地、空中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粤北(韶关)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在我区选址建设,综合提升我区水上、陆地、空中应急救援力量。

第三节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开展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以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为抓手,推进全区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十个有”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村)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提高基层特别是乡村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社区创建工作,着力解决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四节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资金保障体系,健全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救灾工作制度,建设一批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全面推进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能力建设。由于我区地处粤北山区和北江流域,易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力争申请市、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防汛抗旱应急保障经费,以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高三防救援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三防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三防救援机制,加快推进三防指挥系统建设。

第五节  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配齐配强区综合应急队伍火灾扑救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进一步提升全综合应急队伍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完善林火监控系统,维护已建成的现有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合理新增视频监控前端设备,提升林火监控覆盖率。打造林火监控5G+综合智能平台。推动建设标准化的森林航空临时停降点。提高森林航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第六节  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程

提升全区地震监测水平,推进防震减灾现代化建设,为地震监测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推动“一带一路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程”综合地震台站改造,提升台站监测能力和整体台网能力。协助韶关地震监测中心站组建地震流动观测队,提升全区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第七节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已查明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协调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城区、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土开发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制订细化规划实施方案。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创造有力条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规划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强化应急管理的人、财、物投入保障,建立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资金动态增长机制。要加强应急管理财政支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投资支持。开辟社会化、市场化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扩宽多元化筹资渠道。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强化规划对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引领和战略导向作用。加强应急管理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区应急管理局要针对规划建设内容科学制订计划进度,明确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合理配置资源,全力推进实施。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监测分析、终期评估。要结合省、市、区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要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对部门和镇街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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