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分工如下:
廖伟忠,局党组书记:负责党的全面工作(含党务、人事、纪检、乡村振兴);
蓝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卢群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委、人事股(含党风廉政建设、纪检、人武 )、耕地保护股、森林火灾预防股、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区政府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办公室)、区自然资源技术中心,负责林业安全生产(森林火灾预防股落实),联系乌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小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区国有小坑林场。参加区委第五督导组工作。
江先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区规划技术中心,联系枫湾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大塘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丘健英,局党组成员: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权籍与测绘管理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沙溪镇自然资源管理所、白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陈辉烈,局党组成员:分管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与林业科技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区林业生态保护中心,负责涉土涉矿安全生产(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股落实),联系马坝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张业舟,局党组成员:分管局办公室(含财经)、执法股(含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平安等工作)、生态保护与修复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窗口(局办公室负责),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审计、意识形态、保密、宗教、创文巩卫、办公区域安全生产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联系樟市镇自然资源管理所、罗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王向峰,副局长(挂职),协助局党组成员陈辉烈同志工作。
本次分工自2021年12月2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