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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7 09:33: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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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委员会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新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落实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压实我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打造绿色韶关,推动我镇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统筹推进我镇生态工程建设,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走绿色发展的可持续道路。

2、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林长职责, 强化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3、坚持依法治林、机制创新。依法治林管林,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管护成效。创新建立资源共管机制,协同解决林业资源保护等重大事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坚持特色发展、生态惠民。强化森林、湿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我镇生态产业和林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我镇振兴发展。

5、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6、坚持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2年12月底,全镇全面建立林长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林长制相关制度,推广使用广东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乌石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

到2035年,我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向好态势,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获得更大生态效益,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组织体系

(四)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人、林业组人员、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林长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设日常事务工作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办负责人担任。各村委(社区)参照市、区的做法,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林长制实施工作。各级林长办要定期向上级林长办、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情况。

(五)构建完善林长体系

乡镇设立镇级第一林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设立镇级林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镇级副林长,由镇班子成员同志担任。

村设立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社区)主任担任;设立村级副林长,由村委(社区)副主任担任,基层监管员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础监督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六)工作职责

1、镇林长职责

我镇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镇级林长负责区域

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村小组为单位。

3、镇级林长办公室职责

镇级林长办公室负责本级林长制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村级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督查、验收、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七)加强巡查监管,全面保护森林资源

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加强森林资源的巡查监管、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定期开展辖区内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违法必究。

(八)高质量实施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

推进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和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创新义务植树机制,完善相关设施,实现森林惠民;我镇应结合实际,优化绿化树种结构,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建成分布均匀、功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生态体系。

(九)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要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森林火险预报及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完善预警响应、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要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全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

(十)推动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开展全民所有制自然资源资产摸底清查,摸清森林资源资产化家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市场,有效促进林业生产要素有效流转和森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拓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实现模式,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盘活用好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整体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我镇森林生态价值补偿。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助力碳中和,全面激活林业发展活力。

(十一)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发挥林业法治建设创新优势,加强林业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森林法》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出台林业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夯实法治治林基础。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研究,夺实依法治林基础。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

我镇应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抓紧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狠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2021年12月底前我镇全面建立林长制。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支撑保障

建立健全镇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联动、工作巡查、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镇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行林长制工作。建立稳定政策保障和财政资金投入增长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常态化全面推行林长制运行的必要工作经费。

(十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党政干部对生态环境损害负责、对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终身追究制。

(十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在森林、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林业科普教育,引导全社会增绿、护绿、享绿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推进“善美韶关、风度曲江、红韵乌石”的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我镇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附件:1、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名单

2、镇级林长名单及负责区域表

3、村级林长、分片负责

附件1

乌石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

成员名单

组      长:张绍唐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江清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谢爱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肖其发  副镇长

成      员:吴志军  镇农办负责人

幸伟华  镇林业组负责人

龚  斌  镇财政所所长

成丽华  乌石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肖绍芳  坑口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叶勇科  乌石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温汝水  杨梅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华福先  坑口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杨寿忠  石角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黄绍勇  濛浬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梁文坚  展如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杨良传  乌石派出所教导员

   宋添阳  乌石司法所所长

李卫刚  乌石供电所所长

附件2:

乌石镇级林长名单及负责区域

一、镇街第一林长、林长名单

第一林长:张绍唐    镇党委书记

林     长:江清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镇级副林长名单

镇级

副林长

职  务

负责区域

备  注

吴开平

人大主席

石角村委

龙志福

党委副书记

濛浬村委

夏堂文

党委副书记

展如村委

王兰东

党委副书记

杨梅村委

挂职

谢爱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坑口村委

饶石保

党委委员

濛浬村委

黄  品

党委委员

杨梅村委

肖其发

副镇长

乌石村委

郭秀红

副镇长

展如村委

钟  鸣

副镇长

乌石村委

附件3:

乌石镇村级林长负责区域名单

村 委

林 长

职 务

副林长

职 务

分片区域

乌石村委

叶勇科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成宗平

村委副主任

乌石

杨梅村委

温汝水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周名平

村委副主任

杨梅

坑口村委

华福先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肖绍祥

村委副主任

坑口

石角村委

杨寿忠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沈洪英

村委副主任

石角

濛浬村委

黄绍勇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曹伟梅

村委副主任

濛浬

展如村委

梁文坚

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郑丽丽

村委副主任

展如

乌石社区

成丽华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郑慧华

社区副主任

乌石街道

坑口社区

肖绍芳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骆新娣

社区副主任

坑口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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