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宗刑事案件,就判决了两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以及九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和人民币二万元。
据被告人廖某威、廖某雅两人的供述,2019年2月,廖某威为了注册大量淘宝账号进行返利刷单活动,在网上找到一个购买手机号信息的QQ群。进群后,他意外地发现群共享文件夹里有身份证信息可以下载。廖某威想,如果用这些身份证信息把支付宝账号进行实名,刷单成功率不就可以更高一些了吗?于是他便在QQ群里将该文件下载,并用里面的信息实名注册支付宝账号刷单,从中获利。
半年后,辞职待业家中的哥哥廖某雅得知了弟弟的“刷单致富经”并向其讨教,廖某威大方地将自己的操作以及之前下载的身份证信息发给了哥哥。廖某雅开始大干。11月20日,公安民警来到兄弟俩位于曲江区马坝镇的家中,将两人抓获。
经查,廖某威电脑中有公民信息249918条,有效身份信息236889条;廖某雅电脑中有公民信息6100条,有效身份信息为5944条。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两人利用买来的个人信息便分别获利了3万元及1万元。曲江法院经审理,对两人作出了前述判决。
廖氏兄弟的快速归案判决,体现了政法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信息犯罪,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向陌生人或在来历不明的网站上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证件号码、家庭地址等信息,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区人民法院 区委政法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