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量化测评成绩及面试公告》要求,本次招募量化测评、面试工作已完成,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募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现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1),并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好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支黑色签字笔以及体检费600元(本次体检需本人付费,体检时请交付给医院体检中心)于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曲江区委党校门口集合。对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
2.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体检医生的检查,配合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和聘用结果。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3.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体检对象在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勿做X光检查。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此四项当天体检(含复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5.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智能电子设备等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允许亲友陪同。对违反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的、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的、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拒绝检查的,以及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作弊等影响体检结果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体检对象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联系。如放弃体检的,请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告知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2.体检表第2页由体检对象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均按体检抽签序号填写。
3.体检结束后,经体检医院医生及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可向工作人员领回代保管物品(包括通讯工具、智能电子设备等随身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结果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体检对象进行公布。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体检复检申请表》(附件2)书面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填写或不填写书面申请复检的,则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体检对象若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在同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751-6666634;监督电话:0751-6696096。
附件:
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体检复检申请表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