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051号)、《曲江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我区拟公开补充遴选参与实施主体1家。拟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补充遴选实施主体1家,遴选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曲江区内从事与预制菜加工有关产业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
2.申报主体在曲江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2022年2月10日前,且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3.财务规范真实,不存在资产运行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
4.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5.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不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含附件)的,一票否决。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已落实建设用地且已达到开工条件的企业;
2.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2022年2月10日前在本区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不能是“三无”企业)。
二、建设范围
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范围,即以韶关市曲江区白土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加工区域,面积1500亩以上,联动白土镇、马坝镇和大塘镇3个镇协同发展,总面积509.5平方公里。
三、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但不限于六个方面所列的具体事项:
1.农业生产及生态设施:主要指农业生产大棚、田头简易加工、包装、冷库、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产业园核心区道路改造、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补助;
2.土地流转:主要指产业园特别是核心区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助(一次性补贴3周年以内);
3.产业融合:主要指产业园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用房、加工设备设施、产品储藏、冷链配送和流通设施的升级改造、新产业新业态设施配套等补助;
4.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主要指信息化建设、数字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换、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等产业发展公用平台方面补助;
5.农业品牌:主要指与产业园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产品品牌宣传和打造特色地方区域公用品牌等补助;
6.贷款贴息,主要指对产业园实施主体投资产业园固定资产建设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利息的补助。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在产业园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按基准利率或LPR 计算),贷款贴息补助时间最多不超过3 周年。所获得贷款应用于产业园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相关规定
1.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市政道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编制规划或可研报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管理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
2.原则上企业自筹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3:1。
3.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产业园实施主体须建立产业园建设项目专户、专账。
4.若近三年内有承担中央、省、市等财政相关项目,需和本次建设项目进行区分,杜绝建设项目重复。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撰写好《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及《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见附件2),填写好《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①项目材料封面使用首页装订。②请勿使用文件夹装订)一式4份提交至产业园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送时间
2023年8月23日17:30前为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曲江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园办公室。
2.联系人及电话:陈文斌,13902344140。
3.办公室电话:0751-6666461。
4.电子邮箱:sgqimaba@126.com。
附件:
1.《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入库申报书(样式)》;
2.《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3.《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韶关市曲江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
项目入库申报书
(封面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 编:
负 责 人: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一、项目单位简介
二、项目意义
三、建设内容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五、绩效目标
六、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七、效益分析
八、保障措施
九、附件、附图等
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证明、银行开户证明、资信证明、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建设用地证明文件及现状照片、土地流转合同、联农带农证明材料、相关生产许可证明、自筹资金承诺函(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3)、荣誉称号、品牌建设等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实施主体(盖章):
附件3
2022年韶关市曲江区预制菜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行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