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华辉美食店:
1.孔先丽向本局投诉,称其于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在你单位从事服务员工作,被拖欠工资余款合计5000元。
2.伦子涵、谢楚涵向本局投诉,称其二人于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在你单位从事服务员工作,被拖欠工资余款合计2590元。
为查清事实,本局对该欠薪投诉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本局于2025年5月1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韶曲人社监理字〔2025〕第3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韶曲人社监罚字〔2025〕第7号),由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韶曲人社监理字〔2025〕第30号)
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韶曲人社监罚字〔2025〕第7号)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