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本局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9月19日接到韩光成、何国权二人的投诉举报,称你单位47名工人于2024年8月1日至9月13日期间在晴空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从事电工、炉工、普工、管理等工作,被拖欠工资合计726498.07元。
为查清事实,本局对该欠薪投诉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本局于2024年10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决定,本局于2025年4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韶曲人社监行决催字〔2025〕第26号、第27号)。由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韶曲人社监行决催字〔2025〕第26号)
2.《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韶曲人社监行决催字〔2025〕第27号)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