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韶发改电力〔2022〕27号)、《韶关市曲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改革实施意见》(韶曲府〔2022〕28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做好《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来信请寄: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6号曲江发改局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751-6666543;电子邮件请发至:sqfg6666543@163.com,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5日
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综合利用
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一、 总体要求 …………………………………………………………………………………………………………- 1 -
二、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分布情况 …………………………………………………………………………………- 2 -
三、工作任务 …………………………………………………………………………………………………………- 4 -
(一)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4 -
(二) 规范整顿煤矸石综合利用市场。……………………………………………………………………………- 4 -
(三) 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管理。 ……………………………………………………………………………- 5 -
(四) 规范煤矸石处置管理。 ………………………………………………………………………………………- 5 -
(五) 深入挖掘煤矸石利用价值。 …………………………………………………………………………………- 5 -
(六) 严格落实煤矸石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 6 -
(七) 强化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修复责任。 ……………………………………………………………- 6 -
(八) 压紧压实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6 -
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展方向 …………………………………………………………………………………………- 7 -
(一)煤矸石综合利用EOD项目发展方向 ……………………………………………………………………………- 7 -
(二)煤矸石制备环保砖 ………………………………………………………………………………………………- 7 -
(三)煤矸石制备发泡陶瓷 ……………………………………………………………………………………………- 8 -
五、保障措施 ……………………………………………………………………………………………………………- 9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9 -
(二)加强部门协调 ……………………………………………………………………………………………………- 9 -
(三)加强监督检查 ……………………………………………………………………………………………………- 9 -
(四)落实监管责任 ……………………………………………………………………………………………………- 10 -
(五)强化法治保障 ……………………………………………………………………………………………………- 10 -
(六)提升营商环境 ……………………………………………………………………………………………………- 11 -
(七)加强宣传推广 ……………………………………………………………………………………………………- 11 -
为推动煤矸石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韶发改电力〔2022〕27号)、《韶关市曲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改革实施意见》(韶曲府〔2022〕28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煤矸石是指煤矿建设、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堆存含碳岩石等固体废弃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辖区内所有已关停的各类煤矿区积存的煤矸石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政府统筹管理利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集聚化、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与示范项目为依托,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推动煤矸石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并配合扬尘整治行动,采取项目就近取用,为保障区内项目使用,原则上取用的煤矸石不外运,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曲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分布情况
煤矸石是煤炭采掘和洗选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渣,它由炭质泥岩、砂岩、石灰岩、硫铁矿及小量煤组成。由于煤层均有较厚的炭质页岩、炭质泥岩相伴产出,煤矿采掘过程中会产出大量的煤矸石,这些煤矸石通常分布在煤矿区内,所以煤矿的分布基本近似于煤矸石分布。曲江区煤矸石主要分布在大塘镇、白土镇、枫湾镇。
曲江区煤矸石取用点位分布图(1:35000)
曲江区煤矸石取用点分布情况简介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编制《韶关市曲江区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煤矸石资源产业化利用方向,加强对煤矸石资源的规划统筹,科学谋划布局煤矸石资源利用项目。
(二)规范整顿煤矸石综合利用市场
根据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原则上只保留审批手续完善、技术水平较好、综合效益较高、污染物排放达标、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规上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
(三)加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管理
煤矸石利用的主要方向包括:煤矸石混烧发电、生产环保砖、混凝土的轻质骨料、制备陶瓷透水砖、制备发泡陶瓷、煤矸石制高岭土、生产水泥活性材料以及高效复合有机肥等。
(四)规范煤矸石处置管理
严格落实煤矸石的国有资源属性,健全煤矸石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中办国办印发)将煤矸石资源作为试点内容之一,依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核实辖区域的煤矸石资源的存量并进行市场化公开处置。
(五)深入挖掘煤矸石利用价值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院士沟通对接,依托我区丰富的煤矸石资源,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生态环境部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经济绿色化,并争取国家相关经费支持。加强煤矸石开发利用全产业链研究,视情通过招商引资,支持引入煤矸石开发利用产业链各环节企业,鼓励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煤矸石深加工产业,着力将曲江打造成为煤矸石综合利用高地。推动煤矸石资源高效利用,引入的企业应充分考虑煤矸石利用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值规模、工艺水平、税收贡献等情况,促进煤矸石利用价值最大化。
(六)严格落实煤矸石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区水务局牵头统筹,按照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和标准,建立监督机制,组织人员对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常态化水土流失防治监督工作,并定期督导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合理配置、开展、落实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工程、植物和耕作措施等情况,形成完整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七)强化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修复责任
在落实节能审查的基础上,严格煤矸石利用项目环评审批,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环保规范要求。依法办理用地用林手续,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督导煤矸石取用企业按要求将煤矸石开发土地在水土、地貌方面恢复到开发前的环境功能。督促煤矸石取用企业建立自然资源部门、银行、取用企业三方监管账户,并足额缴存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土地复垦修复监督、修复验收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修复管理责任。
(八)压紧压实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力度,督促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严禁厂房、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安全。
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展方向
(一)煤矸石综合利用EOD项目发展方向
EOD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2022年4月28日《韶关市曲江区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准的第二批EOD试点项目,同时也是同批次下广东省内唯一获批的EOD试点项目。作为政府主导试点项目,结合全区煤矸石资源分布情况,规划取用点为曲江区大塘镇帽子峰取用点、枫湾镇大笋村委游屋取用点(附图:取用点8、10)。
(二)煤矸石制备环保砖
利用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是基于国家全面贯彻禁止使用粘土砖应运而生。综合利用煤矸石制造高质量的新型墙体材料,不仅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有效保护了生态,防止了环境污染;而且利用煤矸石制成环保砖具有强度高、耐风化、耐化学腐蚀,抗冻及吸湿性能好,色泽美观、具有良好保温、隔热、隔音性能。建设煤矸石环保砖生产线主要生产系统包含原料制备、陈化、成型、干燥、焙烧和包装,辅助生产系统包含机修、供配电、环保设施等。现场主要设备:煤矸石破碎机、细碎机、制砂机、给料机、输送机、双级真空挤砖机、强力挤出搅拌机、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锤式破碎机、双轴搅拌机、滚动筛料机、自动顶车机、大型螺旋式引风机等等。结合全区煤矸石资源分布情况,项目规划取用点为白土镇苏拱村委大岭、大塘镇黑石、余屋、坑排、上下岭(地块一、地块二)、新桥、将军岭位置(附图:取用点1-7,取用点9,取用点11)。
(三)煤矸石制备发泡陶瓷
根据住建部发布“十三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要求,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7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011年,国家住建部提出强制淘汰聚苯板等B级类易燃保温材料产品,要求必须在筑设计和施工中,使用A1级防火保温无机材料。然而我国大多数企业仍在生产B级类型有机保温材料,无法满足A1级防火材料市场需求强劲。以目前我国建筑保温市场的需要量分析,年需求量至少将达到数千万吨。发泡陶瓷新型复合墙体材料恰是首当其需的必选产品。结合全区煤矸石资源分布情况,项目规划取用点为白土镇苏拱村委大岭、大塘镇黑石、余屋、坑排、上下岭(地块一、地块二)、新桥、将军岭位置(附图:取用点1-7,取用点9,取用点11)。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煤矸石综合利用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煤矸石综合利用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整治煤矸石综合利用市场,规范煤矸石资源经营管理和市场秩序。
(二)加强部门协调
由区发改局牵头建立区煤矸石综合利用部门议事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区有关单位及相关镇指定专人参加,及时研究协调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有关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确保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将煤矸石纳入或参照矿产资源加强管理,并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对全区煤矸石取用点开展联合执法惩处,重点查处非法采挖、偷挖盗采、堆外取用煤矸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移交属地政府依法从快处理,及时整治到位。对批准同意取用煤矸石的企业,如有发现违规深部开挖矿产资源的,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确认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落实行政处罚,并移交发改部门裁定是否终止取用资格。对于认定为采用先进技术、利用筛选废料的煤矸石应用企业,3年内未达到上规条件的,将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煤矸石取用资格。
(四)落实监管责任
由区自然资源局及属地政府牵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处罚偷采煤炭行为,进行处罚;对违反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由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和责令整改,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根据企业违法情况,依法停止违法企业的税收优惠;对不按时交纳规定税费的,由税务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法治保障
积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法治保障,研究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探索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法规。强化执法监管,发挥好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能,严格执行煤矸石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形成综合监管执法合力,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和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六)提升营商环境
探索绿色信贷,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鼓励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增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投入,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的路径和模式。
(七)加强宣传推广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煤矸石综合利用有关知识,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指导作用,宣传煤矸石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曲江区各煤矸石取用点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