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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长访谈丨曲江区司法局局长付发林:夯实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发布日期:2024-11-22 15:09:03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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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司法行政机关神圣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深入展现韶关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所做的工作及成效,以及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南方+韶关频道推出“对话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人民调解员代表、‘法律明白人’代表”系列专访报道,《韶关普法》将连续转载,敬请垂注!

  今日推出“对话曲江区司法局局长付发林”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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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江区司法局局长付发林接受专访。杨韬 摄

  南方+记者:当前“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正在深入推进,您认为司法行政工作中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百千万工程”的契合点在哪里?

  付发林:司法行政工作和“百千万工程”的契合点主要在于不断夯实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此,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广东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试行)》,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10个镇(街)111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至今共培育了443名“法律明白人”,全面完成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4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区10个镇(街)111个行政村(社区)均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其中在大塘镇其田村建设了民法典主题公园、在乌石建设了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100%,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各司法所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利用圩日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及送法入户等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在家里、在田间地头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注重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作用,组织全区111个村(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在精准法律服务中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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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设置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1个,其中建立示范性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个和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8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都有统一外观标识,实体平台设置有服务岗位。设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常态化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每月安排驻村法律顾问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6家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担任全区11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全区驻村居律师共提供服务1499件次,其中法律咨询1088人次,开展法治宣传356场次,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出具法律意见等其他法律服务55件,同时为村(社区)开展了村规民约的清理、修订、完善工作,为(村)社区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制度等161件。

  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不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宣传的业务能力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一是每年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学习人民调解基础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二是逐步推进镇街、村(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统一制作安装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工作守则等上墙制度、人民调解徽章和调解台牌。三是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作用,设立了谭尚朝、丘水养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坚持将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和主要手段,建立“庭所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安排法官团队对接指导和参与多元解纷工作,推动治理关口前移,以法治服务和保障促进乡村振兴,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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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记者:您认为曲江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问题和短板有哪些?司法局有何应对解决办法?

  付发林:问题和短板有: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镇街一级尚能依托司法所完成建设和运行,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虽然都已经挂牌,但作用发挥不足。主要是因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难以做到专人专职,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时间有限,不能及时解决群众需求。

  顾问律师未能更加充分发挥作用。一是部分顾问律师在村(社区)现场服务的时间短。部分律师在村(社区)现场开展服务时,停留的时间少。二是服务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顾问律师没有及时主动了解掌握结对的村(社区)的社情民意,未真正了解、收集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没有很好地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部分顾问律师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开展工作不够深入、不够扎实,到村(社区)开展现场服务“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

  普法宣传尚未深入人心。普法宣传难以适应群众对法律的多样需求,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导致群众对普法活动的关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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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解决办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发展壮大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队伍,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诉讼“引导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对各地法治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按照“百千万工程”任务清单要求,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推进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百千万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整理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并拓展教育功能。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社区)祠堂等阵地,推动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的法治宣传示范点。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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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记者: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引起广大关注,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犯罪方面有何举措和打算?

  付发林:目前主要举措:强化组织保障。制定《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建立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由社矫股、普法与基层管理股、公律股、法援处等部门和各司法所负责同志组成,并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防和治理未成年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扶工作。一是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工作档案。我们及时将其的基本情况、成长环境、平时表现、性格特点、家庭通信地址等记入档案,同时,对于其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制度。二是成立帮教小组。帮教小组由监护人、村(居)干部、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干部组成,对其思想、生活、工作进行教育帮教,防止重新犯罪。三是加强思想教育。注意把握心理状况,消除他们的思想抵触情绪,尊重他们的人格,帮助他们分清是非、认识错误,达到改过自新的目的。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选取15名优秀司法行政干部和4名社会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任前的培训工作。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应学校要求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长课堂、案例分析、心理讲座等活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针对关于未成年人防侵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专门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守法、护法。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5场次,接受法治教育学生9100余人。

  全方位、多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落实法律援助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法律援助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4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55人次,司法救助未成年人1人,全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86场次。

  完成乌石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建设。今年八月,我局联合乌石镇共同筹资近150万元打造的韶关市首座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乌石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启用。公园坐落于乌石社区的核心区域,紧邻乌石学校及人员密集的小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让群众在休闲娱乐时、在潜移默化中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入脑入心。

  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还存在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扶工作齐抓共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法治进校园工作需进一步形成合力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构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一是认真组织落实衔接管控、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积极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防止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重新犯罪甚至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二是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凸显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效果;三是按照《法律援助法》,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四是督促全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五是联合德育基地设立“校外法治辅导员工作室”,选派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律师作为德育基地的校外法治辅导员,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形式让每一批到德育基地受训的中小学生接受一节法治课程。

 (转载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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