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在部分镇村实行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联系电话:6668369)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关于在部分镇村实行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
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区稻秆露天焚烧现象,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推广我区2019年度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工作经验,2020年秋季继续在我区部分镇村对有意愿进行稻秆复土还田的种植户实行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示范实施目标
通过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消除水稻秸秆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探索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2020年我区试点区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试点示范的范围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石堡村委会、阳岗村委会、龙岗村委会、马坝村委会、演山村委会、松山下村委会、转溪村委会、乐村坪村委会、山子背村委会、水文村委会、南华村委会、小坑村委会、炉头村委会,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梅花村委会、其田村委会、黑石村委会、西林村委会、竹园村委会、左村村委会,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上乡村委会、中乡村委会、下乡村委会、苏拱村委会、由坪村委会、河边村委会、界滩村委会、孟洲坝村委会。
三、实施流程
(一)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实施单位是马坝镇、大塘镇、白土镇政府,由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实施采购来源方式是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并向示范范围内广大稻谷种植户公开已签订采购服务的合作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实施内容。
1.各示范镇政府整体周密部署,仔细谋划,并对符合条件的稻田统一登记造册,做到整村整社推进,为有意愿的稻谷种植户免费提供秋稻收割后的稻田机械化翻耕作业(每块田翻耕作业至少2次,至稻秆完全复土为止),村委会或村小组和稻谷种植户需在《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确认表》(附件2)中签名并加按手印确认。
2.实施时间:2020年10月20日-12月31日。
3.已与实施单位签订采购服务的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按合同约定条款向试点示范范围内广大稻谷种植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负责实地测量确认每块翻耕作业稻田的实际面积,填写《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确认表》(附件2),请稻田种植户签名及加按手印确认,同时拍照留存,不得弄虚作假。镇政府负责统筹、监督和核实本辖区复土还田工作,如发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服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1次可作口头警告提醒,第2次起提请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建议列入失信名单,多次指正仍不整改的,实施单位可随时解除与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合同。
4.秋季稻秆复土还田项目结束后,各示范镇政府按要求填写《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度秋季稻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村小组、村委会、镇农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办”)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确认,再由区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金额。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2020年秋季在部分镇村实行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政策,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搞好示范。马坝镇、大塘镇、白土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和实施本辖区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宣传到试点示范范围内的每一户农户,并做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协作,多方配合。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有关镇、村委、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示范镇政府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切实有效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负责如实填报《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度秋季稻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申报汇总表》和核实确认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交的《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确认表》。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审核经各示范镇政府确认的《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度秋季稻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申报汇总表》《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确认表》后,向区财政局申报从大气防治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补助资金。
试点示范结束后,实施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报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
附件: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度秋季稻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财政补助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确认表.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关于在部分镇村实行2020年秋季稻秆复土还田综合利用奖励补助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