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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韶曲机编〔201835

 

 

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韶关市曲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

 

 

 

 

韶关市曲江区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版)

序号

审批部门

事项名称

审批对象

处理决定

 

1

区发改局

区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取消

县级部门无实施权限

2

区财政局

区属单位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申请人

取消

 

3

区国土分局

采矿权转让审批

采矿权人

取消

“采矿权审批”的子项。

4

区环保分局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初审

事业单位、企业

取消

 

5

区环保分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初审

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企业

取消

 

6

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企业、个体工商户

取消

 

7

区交通运输局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取消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的子项。

8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企业、其他组织

取消

 

9

区农机局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企业、个人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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