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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曲府办〔2018〕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有关单位:

《韶关市曲江区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第十五届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信局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4日     

韶关市曲江区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明电〔2017〕16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韶府明电2018〕5号)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动我区县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高效廉洁政务环境

继续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完善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对法定审批时限事项要做到100%承诺时限,对公布的随机抽查清单、建立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库录、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行100%“双随机、一公开”。

(二)打造优质便捷服务环境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原则,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行政许可事项(除保密事项外)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率达到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比例不低于80%。

(三)营造活跃规范市场环境

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解决好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难、融资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四)力促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

2018年,全区实现全年新签约项目10个,总投资额30亿元;全年落地项目7个,总投资额20亿元。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

1.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通办。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原则,在区、镇(街)、村(居)整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实际推进更多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明确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要求,按照先易后难,先自然人后法人事项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单位和事项进驻窗口运行。(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2.完善审批联动机制。制定综合服务窗口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实行审批部门业务联络员工作制度,理清前台受理和后台审批关系,完善前台综合服务窗口与后台审批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权责,优化综合服务窗口运作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落实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加强综合服务窗口和审批部门窗口人员参加“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相关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4.提高事项进驻率。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吸纳和整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开设专门的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规范使用统一办事系统。将“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作为职能部门流转业务的唯一系统,并与市级系统做好对接。不定期收集各单位、综合窗口在使用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不断优化系统。(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延伸至镇(街)、村(居)一级,建立区、镇(街)、村(居)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区分管领导:张祥林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区信息中心、区有关单位、各镇(街)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组织区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布。(长期工作)

2.制定规范事项标准,推进事项标准化工作。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更新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继续完善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标准,明确事项的提交资料、申请条件、接收标准和申请表样表和范例,完善审批结果、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标准。(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制定出台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制定《韶关市曲江区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管理办法》,对我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4.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5.精简规范审批环节和流程。各部门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的改革要求,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材料和时限。(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建立投资项目一次性综合告知机制,明确咨询环节操作细则。建立联审机制,明确企业办事、窗口运行细则和部门审批基本流程。(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区分管领导:张祥林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区编办、区信息中心、区有关单位

(三)加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力度

1.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各单位12345热线投诉联络员制度。(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2.制定管理制度。参照市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区管理制度(试行)。(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3.建立知识库。建立健全我区业务知识库,条件允许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到市热线办跟班学习。(长期工作)

4.协调督促工单落实,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单,开展服务热线宣传。(长期工作)

区分管领导:张祥林

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区信息中心、区有关单位、各镇(街)

(四)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推动信息互联共享、事中事后监管转型改革等方面深入探索实践。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区分管领导:易建军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五)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压缩开办企业的程序、环节和时间,力争在开办企业流程改革重构方面取得突破。加强与社保、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把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案类的各种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配足、配强窗口服务力量,确保各项改革落实到“最后一公里”。(长期工作)

区分管领导:易建军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六)进一步推行“马上办”

全面实行“马上办”提速措施工作,继续实行“一审一核”制、容缺登记、提供预约服务、设立“业务引导员”以及试行撤销登记等配套措施,优化窗口服务。力争在登记窗口全面实施“马上办”,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切实提高开办企业的便利度。(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区分管领导:易建军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有关单位

(七)实行代办制

由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并填写《代办服务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服务对象准备手续所需资料及手续办理所涉费用。园区项目由曲江经济开发区代办,园区外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代办,各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限办结相关事项,各部门不直接与企业人员接触,避免矛盾,给企业一个和谐的环境。(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区分管领导:易建军、张祥林

牵头部门: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区有关单位

(八)突出精准招商

1.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有针对性的上门拜访,并了解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意向,引进符合入园条件的优质项目。(长期工作)

2.委托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士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意向转移企业进行招商。(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要立足我区特色资源,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大招商、招大商,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能够列入国家和省、市项目“盘子”。(长期工作)

区分管领导:殷河满、蓝振球、张祥林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曲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平曲江对口帮扶指挥部

责任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九)突破土地供应、工程规划及节能降耗等瓶颈

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协调,在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及缩短土地评审周期尽可能给予支持。紧紧抓住土地中期调规的机遇,依规划扩容提质,增加土地供应容量。以加快装备园建设为契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要执行项目的安评、环评、设计等前期工作“三同时”,确保项目进度。(长期工作)

区分管领导:蓝振球

牵头部门:区经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曲江分局

责任部门:区有关单位

四、工作步骤

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共分为宣传发动、自检自查、整改提升和总结推广四个阶段,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培育典型、树立标准、复制推广同步进行、贯穿始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责任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通过门户网站、地方新闻媒体等传播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检自查阶段

各责任部门要加大自检自查力度,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牵头部门要在6月30日之前,将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方案和汇总后的各责任单位上述清单报送区经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三)整改提升阶段

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对整改问题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将专项行动的具体进展情况形成材料,每季度末报送区经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并于年底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

(四)总结推广阶段

各牵头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加强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在12月30日之前将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经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届时,区政府将对加强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进行通报,并在全区推广;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由区政府总体负责,由区经信局统筹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区经信局负责收集、汇总各专项行动的整治情况、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各牵头单位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报区经信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各责任部门也要分别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内容具体、措施清晰、目标明确。

(二)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好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作用,夯实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各责任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形成整体合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地方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等,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义和目的,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落实

各监督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巡回督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分批次、分行业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不定期、不打招呼检查督导,保持监督检查的高频次。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完善绩效考评,强化考核

将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提高考核权重,通过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发挥绩效考核作用,有序、有力、有效地保障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附件:加强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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