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2017年11月27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第十五届10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联系电话:6689107)。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37项)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