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政府部门职能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韶府办〔2017〕4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区发改局等19个区直部门的有关职权事项作出调整,现予以公布。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权事项83项,其中取消81项,转移2项。
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已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转移的事项,要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转移到位。有关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区有关单位要相应理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
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反映。
附件:曲江区政府部门职能调整事项目录(2018年版)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