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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曲府办〔2015〕27号)

 

韶曲府办〔201527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韶关市曲江区2015年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韶关市曲江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局)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

韶关市曲江区2015年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区、镇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根据《韶关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曲江实际,提出我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及有关清理情况,全面清理我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省、市统一的规范体例和要求编制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职责。(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坚持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听取意见等工作规范化运作,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完善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机制,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改革需求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区法制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度约束

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制定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程序,防止和纠正创设行政权力、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举报投诉和监督查处制度。(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程序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决策责任意识。贯彻实施《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加快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法制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落实。)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注重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意见的落实工作。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扩大和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完善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业务系统,推进全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内容建设。继续抓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省、市的部署,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落实执法责任制。重点在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劳动保障、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探索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执法层级关系,明确城管执法职责范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区编办、区法制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抓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韶关市曲江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持有错必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责任,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的作用。认真贯彻《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推进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阳光、便民工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制度优势。(区法制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八、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制定和落实《韶关市曲江区201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计划》,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创新活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加大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区法制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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