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曲府〔2017〕6号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
征收土地的预通告
因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原莞韶华南钢铁产业园)建设需要,区政府拟征收马坝镇乐村坪片区、大塘镇保安岭村塘马公路片区的部分集体土地。为切实做好有关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征地拆迁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一)马坝镇乐村坪片区:东至京广铁路以东
(二)大塘镇保安岭村塘马公路片区:东至对门岭脚;南至塘马公路以南约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莞韶华南钢铁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的通知》(韶曲府办〔2013〕19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安置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附着物(包括通讯、供电设施、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等)不予补偿。
五、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区政府成立的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权益人届时到现场指界和配合征地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互相转告。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