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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曲府办〔2017〕45号

韶曲府办〔201745号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整治办(6683321)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创园成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广大市民生活品质,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明电〔2017〕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文为标尺,以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统一要求、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条块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主干道、样板路、严管路、城区出入口为市容市貌提升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选准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严管路、样板路和重点区域窗口地段等划分管理层次,分类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2.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以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条块结合,分区、分片、分块细化管理网格,区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 

  3.规划先行、全面整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找准问题突破口,制定具体整治提升标准,并按标准全面整治。 

  4.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5.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统筹网上网下阵地,开辟专栏,积极报道提升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发动广大市民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健全机构并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成立曲江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由区长伍文任组长,常务副区长陈夏广、副区长包玉兰、钟秋华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另文印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负责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秋华同志兼任,第一副主任由彭文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建宏同志担任,专职副主任由黄胜宗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区整治办与区“两违”办、区扬尘办、区渣土办整合合署办公。 

  三、提升范围和实施步骤 

  (一)提升范围:城区范围。 

  重点整治路段及场所:鞍山路、府前路(中、东、西)、城南大道、阳岗路、沿堤路(一、二、三)、马坝大道、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中华路(一、二、三)、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石湾路、府前南路、矮石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韶关南高速口及各市场、学校周边。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前)。以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为目标,迅速掀起整治高潮。主要整治提升任务: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沿堤路(一、二、三)和马坝大道(S248线韶冶至国道G106禅关段)等4条道路。 

  2.第二阶段(2018年)。总结提升前期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6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3.第三阶段(2019年)。一是配合城市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以城市三年一大变为目标,全面铺开提升面,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9年完成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中华路(一、二、三)、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等7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二是针对市容市貌容易反弹的问题,各职能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对前期已整治的道路列为严管路,狠抓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防止问题死灰复燃。科学规划疏导点,各镇(街道)及区直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疏堵结合进行整治。三是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各镇(街道)及区直单位提出各阶段具体实施项目,建立项目库,并以规划先行为原则,做好前期规划,设定倒排时间表,制定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按计划和时间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提升内容、标准和措施 

  (一)“六乱”专项整治。 

  1.提升内容:一是整治乱摆卖。整治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使用机动车进行摆卖的违规行为,促进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二是整治乱堆放。对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乱堆放进行全面清理,促进市容环境秩序的根本好转。三是整治乱拉挂。对道路两旁和公共场所各类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拉挂进行全面清理,净化市容环境空间秩序。四是整治乱张贴。对城区内乱张贴、乱涂写现象进行全面清理。五是整治乱搭建。对城区内违法乱搭乱建,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建(构)筑物、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六是整治乱停放。对城区内人行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部分乱停放机动车的人行道黑点,设置机动车障碍设施,阻止机动车驶上人行道。 

  2.提升标准:一是整治乱摆卖。做到禁止乱摆卖、占道经营,全面清理跨门经营行为,并形成社会共识,无乱摆卖、无占道经营等现象。二是整治乱堆放。做到禁止及清理乱堆放,城区道路两侧无乱堆放现象。三是整治乱拉挂。做到全面清理整治道路两侧乱拉挂行为,无乱拉挂现象。四是整治乱张贴。做到全面清理整治道路两侧乱张贴行为,无乱张贴现象。五是整治乱搭建。做到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对违章搭建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维护整洁的原建筑面貌,无乱搭建现象。六是整治乱停放。做到加强对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公共场所乱停放的整治工作,无人行道停车现象。对不符合要求的停车场所坚决予以整治,并设置相关设施。对相关符合停车要求的公共场所,应规范停放。 

  3.提升措施。一是重点整治和规范一批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对部分市场布局不合理、群众有需求已经形成的马路市场和夜市实行定时间、定区段、定经营范围管理,所有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必须设置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专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严格落实经营者的市容环境卫生自律责任和市场主体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马路市场依法予以取缔,落实城管队伍的执法监管责任。二是落实“门前三包”,加强联合执法。辖区内单位、门店要落实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门前安装“门前三包”责任牌,城管、交通、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清理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治理侵占行车道路、人行便道及公共用地从事生产经营、开办市场、摆摊设点、跨门槛经营、堆放杂物等行为,杜绝“店外店”。三是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以满足城区车辆停放所需,同时严厉查处乱停车现象,对城区未经审批的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清理。四是疏堵结合。确立主干道为严管路,其他道路适当放开管理,以规划先行为原则,科学规划疏导点(临时摆卖摊点或跳蚤市场),并交由市场化运作管理,有效缓解治理乱摆卖和人员不足的困局。五是创新管理方法,推动物业化管理。为有效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物业化管理模式,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 

  (二)“三线”(电力、电视、通信)专项整治。 

  1.提升内容: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城区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网线、电线、电讯,并引导规范设置。一是对城区内主要街道废弃、混乱网线进行自治清理,彻底消除由于人行道两侧输电线路存在树电相争的安全隐患。二是对城区内已完成立面改造楼体的网线及未被列入改造的楼体网线以小区为单位采取提前介入、分期整治等措施进行督办治理,新建小区严格规范新铺设的“三线”线路。三是线杆网线集中清理。拆除多余线杆,采取一根线杆多家使用方式,整合线路、资源共享,实现一杆多能。 

  2.提升标准:城区主要街道、小区的“三线”布设整齐划一、线路规范,消除“三线”交越、搭挂安全隐患,禁止线上拉挂广告类“牛皮癣”,保证“三线”干净整洁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提升措施:曲江供电局、各通信运营商及区广电台是本次“三线”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的统一部署自行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并达到整治标准,区经信局负责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协调对接、具体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地上架空通信线路和其他非共用通信传输管网、线杆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的要严管重罚。 

  (三)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 

  1.提升内容: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新增户外广告,规范户外招牌设置,强力推进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拆除无任何设置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拆除审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整顿有安全隐患和陈旧损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指路牌、交通标志牌、标识、宣传牌;对审批手续不完备但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重点整治城区主要干道出入城口、城区主要节点的各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含电子显示屏、违章围挡广告、违章户外招牌、楼宇墙体及玻璃橱窗粘贴的宣传广告、有安全隐患和残缺破损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招牌)。 

  2.提升标准:形成一路一特色的户外广告风景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材质、一店一招”的原则,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坚决拆除未经审批、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 

  3.提升措施:一是区城管局对户外广告统筹进行规划,明确标准、样式,全面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档次和水平。二是先抓好一条街道的整治,提供示范标准,然后逐步推广。三是提高城市意识,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专项整治后,各镇(街道)要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拆除一个,确保整治不反弹。 

  (四)防盗网专项整治。 

  1.提升内容: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拆除城区道路两侧楼宇影响市容市貌搭建的防盗网,并引导规范设置。 

  2.提升标准:安装防盗网(门)等设施,宜统一规范设置。本次专项整治要求沿路楼宇均按照标准平建筑物外墙设置,不得超出外墙滴水线,形成建筑外观统一规范、整洁。 

  3.提升措施: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不规范防盗网整治要求和意义家喻户晓。二是统一组织专业工程队伍承担所有防盗网的拆除或改造作业。三是对改造后留下的金属钉要切除,墙面的污渍要予以清除,恢复墙面原状,以达到美化市容市貌的目的。四是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片区民警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每家每户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拆除防盗网过程中不发生过激事件。 

  (五)环境卫生整治。 

  1.提升内容:城市道路及附属公用设施的清洗清扫清掏到位。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加强公园、绿地广场和道路绿化的卫生保洁;对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全面进行清掏;城区裸露垃圾清理和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到位。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裸露垃圾,加强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对城区出入口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清理和管控力度。各类市场环境治理到位。沿街楼宇立面清洗到位。 

  2.提升标准:全面清理道路及两侧垃圾,加强执法,无随意倒垃圾现象。加强卫生保结,对沿街楼宇进行清洗,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确保道路整洁、有序,环境卫生质量提升明显。 

  3.提升措施: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及旅游通道保证每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不低于8小时,区环卫所和乡村清洁美办公室要落实责任,定片、定责、定人。二是严管重罚,治理工地乱象。对工地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的建设(施工)单位,通过视频监控,结合巡查,采取一次督促整改,二次严厉处罚。三是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垃圾管理。全面加强直管公厕的规范化管理,公厕内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清扫保洁、消毒,公厕内外整洁,无异味,无蝇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普查维护,对已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及时定点收运;垃圾桶点定人管理,桶外无垃圾,随时清理装运撒漏在路面、桶外的垃圾,不定时打药消毒,保证容器表面清洁;对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整治办。 

  1.负责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分工、检查、督办、考评、验收及相关工作;负责对违法户外广告招牌、防盗网、违法建设等进行调查摸底,并列出责任清单抄报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确保整治提升项目高效完成。 

  2.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市整治办,定期发布整治工作通报。 

  (二)区城管局(含城管执法分局、环卫所、园林所)。 

  1.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2.负责辖区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 

  (三)各镇(街道)(马坝镇除外)。 

  1.作为辖区市容市貌的管理主体,制定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做好辖区市容市貌具体提升工作。 

  2.完成区整治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马坝镇。 

  1.负责建成区内物业小区的“六乱”、户外广告、防盗网、“三线”、环境卫生等整治工作。 

  2.负责建成区外环境卫生工作。 

  3.完成区整治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区广电台。 

  1.负责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整治提升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进展及成效,宣传相关典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强大宣传攻势。 

  2.做好“三线”整治工作。 

  (六)区经信局。 

  负责牵头“三线”专项整治工作,会同供电、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广电台等单位开展城区“三线”专项治理工作,处理乱拉挂问题,做到整改到位、清理彻底,净化城市空间。 

  (七)曲江公安分局。 

  1.负责整治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置,维护整治活动的正常进行。 

  2.负责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整治提升有关工作经费。 

  (九)区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十)区住建局。 

  1.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督促业主及施工单位配合市容提升工作。 

  2.协助区城管局、各镇(街道)科学规划疏导点。 

  3.配合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开展提升项目的规划前期工作,做好相关规划审批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所辖道路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负责运输(含停车场)、汽车修理等行业的整治工作。 

  3.负责所辖道路控制区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二)曲江公路局。 

  1.负责所辖道路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十三)区爱卫办。 

  负责协同制定市容市貌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内容,参与整治提升督导工作,确保整治提升项目高效完成。 

  (十四)曲江供电局、移动曲江分公司、联通曲江分公司、电信曲江分公司、长城宽带曲江分公司、广电网络曲江分公司。 

  负责开展城区“三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处理乱拉挂问题,做到整改到位、清理彻底,净化城市空间。 

  (十五)相关单位职责。 

  各镇(街道)、单位管理的办公场所、宿舍区、包干区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涉及的“六乱”、户外广告招牌、防盗网、“三线”、环境卫生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清理整治。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提升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全区市容市貌提升工作热潮,真正把这项环境工程、文明工程、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开展提升行动。 

  (二)对照标准,落实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市容市貌提升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落实。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抓。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建立提升工作台账,确保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区整治办报送信息。 

  (三)强化制度,统筹推进。要建立“四个制度”,包括明确任务的分工制度,及时协调处理跨部门跨单位工作的协调制度、日常工作的例会制度和项目进展的督查制度。分工制度是明确领导小组、片区整治行动组职责和内容,分头落实,形成合力;协调制度是协调项目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及属地关系,形成共识,加快项目进度;例会制度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督查制度是对市容市貌整治提升的项目及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落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区属新闻单位应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提升工作动态,统筹网上网下,切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动,突出典型报道。特别是对各种不文明陋习、“脏乱差”现象、不作为的单位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强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市容提升、支持市容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报告,掌握动态。实施过程中实行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近期提升阶段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其余整治提升阶段实行月报制度,及时将整治情况信息报区整治办,由该办汇总上报区政府,并报市整治办。 

  (六)加强考核,严格督查。整治办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提升工作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讲评,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通过项目库的建立,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建立督导考核指标,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建立台账,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 

    

  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六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韶关市曲江区“三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韶关市曲江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韶关市曲江区防盗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韶关市曲江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1 

    

  韶关市曲江区“六乱”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整治城区“六乱”现象,确保城区市容市貌整洁优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创文为标尺,以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巩固创卫创园成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到整治一块、规范一块、示范一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城区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交通通畅,促进我区城市管理提档升级。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选准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严管路、样板路和重点区域窗口地段等划分管理层次,分类推进“六乱”整治,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2.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以各镇(街道)、各部门为责任主体,条块结合,分区、分片、分块细化管理网格,区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具体为:单位办公场所、宿舍区、家属区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涉及的“六乱”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由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清理整治。 

  3.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统筹网上网下阵地,开辟专栏,积极报道提升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六乱”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规划、组织、落实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钟秋华(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宏(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文华(区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黄胜宗(区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一帆(区交通运输局) 

              卢如斌(区市场监管局) 

              杨祥勇(曲江公安分局) 

  张志强(区城管执法分局) 

              韩  旺(区城管执法分局) 

              谢也征(区城管执法分局) 

              钟  宏(区城管执法分局) 

  梁文忠(马坝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整治办。 

  三、整治标准 

  (一)整治乱摆卖。做到禁止乱摆卖、占道经营,全面清理跨门经营行为,无乱摆卖、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二)整治乱堆放。做到禁止及清理乱堆放,城区道路两侧无乱堆放现象。 

  (三)整治乱拉挂。做到全面清理整治道路两侧乱拉挂行为,无乱拉挂现象。 

  (四)整治乱张贴。做到全面清理整治道路两侧乱张贴行为,无乱张贴现象。 

  (五)整治乱搭建。做到建(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对违章搭建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维护整洁的原建筑面貌,无乱搭建现象。 

  (六)整治乱停放。做到加强对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公共场所乱停放的整治工作,无人行道停车现象。对不符合要求的停车场所坚决予以整治,并设置相关设施。对相关符合停车要求的公共场所,应规范停放。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前)。以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为目标,迅速掀起工作高潮。主要整治提升任务: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沿堤路(一、二、三)和马坝大道(省道S248线韶冶至国道G106禅关段)等4条道路。 

  (二)第二阶段(2018年)。总结提升前期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6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配合城市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以城市三年一大变为目标,全面铺开提升面,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整治提升任务:2019年完成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中华路(一、二、三)、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等7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8月15日~9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舆论宣传氛围。 

  (二)全面整治(2017年9月~10月)。一是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以治脏、整乱、改差、杜绝陋习为主要内容,全面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学校周边流动摊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夜间大排档占道扰民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治任务。二是按照先主干道、重点区域,后背街小巷的原则,采取日常巡查发现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三是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针对宣传发动阶段和整治过程中已下发整改通知但未整改的违章“钉子户”,采取强制措施。加强督查,及时指导解决街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任务如期完成。 

  (三)落实长效管理的目标(2017年11月~2019年)。力求在2019年底完成长效管理的目标,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奖惩”措施,及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市容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六乱”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全面落实,保证各项整治有条不紊开展。要加强督查考核,将整治成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文明执法,务求长效。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以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市容市貌整治和繁荣经济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原则,重点整治顽疾。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和新成绩。要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机制,形成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格局。 

    

  附件2 

   

  韶关市曲江区“三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造“洁净、整齐、有序”街道环境,提升我区城市形象,引导“三线”(电力、电视、通讯)规范设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提高“三线”设施的管理能力,对城区内因“三线”乱搭挂、设施残旧及由于乱搭挂造成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三线”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配合韶关市顺利通过文明城市的检查和验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序开展“三线”设施的排查治理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经信局、区“三线”整治主体责任单位(电力、电视、通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线”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信局局长徐智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经信局副局长唐建辉及整治主体责任单位(电力、电视、通信)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李志明、刘耀徽及整治主体责任单位(电力、电视、通信)相关同志担任。 

  三、工作内容 

  (一)“三线”违章搭挂设施的排查治理。 

  1.组织“三线”整治单位开展线缆线路乱接乱挂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运行单位开展对主要街道、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电力、电视、通信设施上存在的乱接乱挂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2.组织“三线”运行单位对各区域“三线”乱搭区域进行核实,确定各单位线路安全隐患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3.主动与各缆线产权、布设权的通信单位联系沟通,督促各产权单位及时整改,以免造成群众人身触电、设备损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7年年底前完成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建设路(南、北)和沿堤路(一、二、三)、马坝大道(省道S248线韶治至国道G106线禅关段)“三线”违章搭挂以及不规范布线、有安全隐患残损电线的排查治理。 

  2.第二阶段。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中华路(一、二、三)、南堤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10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三线”违章搭挂设施及不规范布线、有安全隐患残损电线的排查治理。 

  3.第三阶段。2019年完成桃园路(东、西)、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韶关南高速口及各市场、学校周边等15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三线”违章搭挂设施及不规范布线、有安全隐患残损电线的排查治理。  

  针对“三线”检查排查出的问题,各“三线”整治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以主次干道、社区、市场和学校周边及各实测点列为严管路、严管区域,狠抓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常抓不懈,防止问题死灰复燃。科学规划疏导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疏堵结合,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强化“三线”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标准和措施 

  (一)整治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城区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网线、电线、电讯,并引导规范设置。一是对城区内主要街道废弃、混乱网线进行自治清理,彻底消除由于人行道两侧输电线路存在树电相争的安全隐患。二是以城区内已完成立面改造楼体的网线及未被列入改造的楼体网线以小区为单位采取提前介入、分期整治等措施进行督办治理,新建小区严格规范新敷设的“三线”线路,做到整齐划一。三是线杆网线集中清理。拆除多余线杆,采取一根线杆多家使用的方式,整合线路、资源共享,实现一杆多能。 

  (二)整治标准。 

  城区主要街道、小区的“三线”布设整齐划一、线路规范,有效消除城区“三线”交越、搭挂安全隐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措施。 

  曲江供电局、各通信运营商及区广电台要按照区的统一部署自行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在施工、整改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引导,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区“三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协调对接、指导检查和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地上架空通信线路和其它非共用通信传输管网、线杆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的要严管重罚。 

  五、职责分工 

  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三线”整治专项工作,会同各管线责任单位全面开展城区“三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处理乱拉挂问题,做到整必到位、清理彻底,净化城市空间。 

  曲江供电局、各通信运营商及区广电台是本次“三线”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的统一部署自行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并达到整治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提升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及长远规划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城区“三线”整治工作热潮,真正把这项环境工程、文明工程、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全力配合开展提升行动。 

  (二)对照标准,落实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三线”整治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抓,落实“属地管理、领导挂帅、责任包干”制,并配备充足的工作力量。各主体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建立提升工作台账,确保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各主体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信息。 

  (三)建立制度,统筹推进。建立包括明确任务的分工制度、及时协调处理跨部门跨单位工作协调制度、日常工作的例会制度和项目进展的督查制度等四个制度。分工制度是明确领导小组、片区整治行动组职责和内容,分头落实,形成合力;协调制度是协调项目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及属地关系,形成共识,加快项目进度;例会制度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督查制度是对“三线”整治提升的项目及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各管线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区属新闻单位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提升工作动态,统筹网上网下,切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动,突出典型报道,营造良好三线整治氛围。 

  (五)强化报告,掌握动态。“三线”整治工作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管线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整治情况报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报区整治办。 

  (六)加强考核,严格督查。区“三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整治提升工作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讲评,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建立督导考核指标,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建立台账,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附件3 

   

  韶关市曲江区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户外广告招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落实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对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实施专项规划、清理违法违规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以提升城市形象。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选准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严管路、样板路和重点区域窗口地段等划分管理层次,分类推进户外广告招牌整治,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2.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以各镇(街道)、各部门为责任主体,条块结合,分区、分片、分块细化管理网格,区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具体为:单位办公场所、宿舍区、家属区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涉及的户外广告招牌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临街的户外广告招牌由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清理整治,如不能及时整改的上报区整治办,由区整治办牵头有关单位进行清理整治。 

  3.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统筹网上网下阵地,开辟专栏,积极报道提升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发动广大市民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规划、落实。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钟秋华(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宏(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文华(区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黄胜宗(区城管局副局长) 

              谭金有(区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一帆(区交通运输局) 

  张志强(区城管执法分局) 

              钟  宏(区城管执法分局) 

              黄明养(区城管局) 

              梁文忠(马坝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整治办。 

  三、整治标准 

  在城区内形成一路一特色的户外广告风景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材质、一店一招”的原则,开展户外广告提升工作,坚决拆除未经审批、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内容 

  (一)拆除无任何设置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 

  (二)拆除审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 

  (三)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整顿有安全隐患和陈旧损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 

  (四)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指路牌、交通标志牌、标识、宣传牌。 

  (五)对审批手续不完备但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前)。以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为目标,迅速掀起工作高潮。主要整治提升任务: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沿堤路(一、二、三)和马坝大道(省道S248线韶冶至国道G106禅关段)等4条道路。 

  (二)第二阶段(2018年)。总结前期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6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配合城市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以城市三年一大变为目标,全面铺开提升面,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整治提升任务:2019年完成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中华路(一、二、三)、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等7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15日~9月)。对城区主次街道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11月)。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补办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补办,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12月~2019年)。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审批制度,规范设置标准,提升户外广告品质;加强对主城区新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跨街龙门架广告、霓虹灯广告、医疗广告等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和设置、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擅自设置广告的单位或广告公司进行查处,同时纳入诚信考核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部门要联动配合,落实责任,逐级负责,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调查,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要对户外广告认真调查摸底,要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普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三)宣传到位,统一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对整治工作中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保存执法图片、影像资料。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 

  (五)逐步推进,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同时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附件4 

    

  韶关市曲江区防盗网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两侧楼宇防盗网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整治安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防盗网,确保城区市容市貌整洁优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和谐宜居、整洁靓丽为目标,对城区主要街道临街面、公众场所周边及城区出入口、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防盗网进行集中整治,拆除破损、存有安全隐患的防盗网,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选准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严管路、样板路和重点区域窗口地段等划分管理层次,分类推进防盗网整治,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2.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以各镇(街道)、各部门为责任主体,条块结合,分区、分片、分块细化管理网格,区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具体为:单位办公场所、宿舍区、家属区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涉及的防盗网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临街由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清理整治。 

  3.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统筹网上网下阵地,开辟专栏,积极报道提升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发动广大市民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防盗网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规划、落实。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钟秋华(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宏(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文华(区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黄胜宗(区城管局副局长) 

              谭金有(区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自龙(曲江公安分局) 

  张志强(区城管执法分局) 

              钟  宏(区城管执法分局) 

              周祁常(区消防大队) 

              梁文忠(马坝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整治办。 

  三、整治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城区沿路楼宇均按照标准平建筑物外墙设置,不得超出外墙滴水线,形成建筑外观统一规范、整洁。 

  四、整治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拆除城区道路两侧楼宇安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的防盗网,对改造后留下的金属钉要切除,墙面的污渍要予以清除,恢复墙面原状,以达到美化市容市貌的目的,并引导规范设置。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前)。以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为目标,迅速掀起工作高潮。主要整治提升任务: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沿堤路(一、二、三)和马坝大道(省道S248线韶冶至国道G106禅关段)等4条道路。 

  (二)第二阶段(2018年)。总结提升前期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6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配合城市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以城市三年一大变为目标,全面铺开提升面,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整治提升任务:2019年完成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中华路(一、二、三)、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等7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15日~9月)。对城区道路两侧的防盗网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使不规范防盗网整治要求和意义家喻户晓,提供免费回装、翻新、开设逃生口等优惠措施,争取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片区民警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每家每户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防盗网整治过程中不发生过激事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11月)。通过开展为期半年防盗网专项整治,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由区城管局按要求引进一家专业工程队伍,承担所有防盗网的拆除或改造作业。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12月~2019年)。一是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设置标准,提升城市品位;二是加强对城区新设置的防盗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设置、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防盗网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推进措施,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整治的种类、所处位置、形式、整治完成时间等,确保此次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形成共识。各单位要加强动员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行之有效的方式,如召开会议、印发资料、社区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此次整治宣传引导工作。区广电台、政府网站等要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做到电视、网站和报纸每天有相关整治内容。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宣传引导力的作用,强化市民的“主人翁”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意识,使这次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依法整治,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安全。要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相结合的机制,做好对防盗网设置者的思想引导和解释沟通工作,同时要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赢得社会各界和设置者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营造良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为巩固此次整治活动成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化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防盗网巡查监管机制,不间断对城区和主要沿线进行巡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附件5 

   

  韶关市曲江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面貌,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创园成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创文为标尺,以打造“洁净、整齐、有序”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聚焦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基础,进一步美化提升市容市貌,创造干净整洁、形象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要选准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严管路、样板路和重点区域窗口地段等划分管理层次,分类推进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2.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以各镇(街道)、各部门为责任主体,条块结合,分区、分片、分块细化管理网格,区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配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具体为:单位办公场所、宿舍区、家属区及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涉及的环境卫生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清理整治;城区街道由区环卫所负责清理整治; 

  3.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疏堵结合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统筹网上网下阵地,开辟专栏,积极报道提升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发动广大市民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曲江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规划、组织、落实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钟秋华(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宏(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文华(区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黄胜宗(区城管局副局长) 

  冯海强(区环卫所党支部书记) 

  成      员:张志清(区卫计局) 

              梁文忠(马坝镇) 

              陈一帆(区交通运输局) 

              张富金(曲江公路局) 

  张志强(区城管执法分局) 

              翟景威(区环卫所) 

  黄  韶(区环卫所) 

              杨金旺(区环卫所) 

              蔡伟红(区园林所) 

              黄介光(区清洁美办) 

              黄明养(区整治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整治办。 

  三、整治标准 

  全面清理道路及两侧垃圾,加强执法,无随意倒垃圾现象。加强卫生保结,对沿街楼宇进行清洗,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确保道路整洁、有序,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明显。 

  四、整治内容 

  (一)城市道路及附属公用设施的清洗清扫清掏到位。 

  (二)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加强城区大型公园、绿地广场和道路绿化的卫生保洁。 

  (三)对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全面进行清掏。 

  (四)城区裸露垃圾清理和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到位。 

  (五)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裸露垃圾,加强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六)重点部位卫生保洁到位。对城市出入口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清理和管控力度,确保良好的环境卫生。 

  (七)各类市场环境治理到位。沿街楼宇立面清洗到位。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前)。以今年年底前初见成效为目标,迅速掀起工作高潮。主要整治提升任务:府前路(中、东、西)、鞍山路、沿堤路(一、二、三)和马坝大道(省道S248线韶冶至国道G106禅关段)等4条道路。 

  (二)第二阶段(2018年)。总结提升前期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提升工作。主要整治提升任务:2018年完成城南大道、阳岗路、狮岩路(一、二)、建设路(南、北)、石湾路、矮石路等6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配合城市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以城市三年一大变为目标,全面铺开提升面,对城区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整治提升任务:2019年完成南堤路(一、二)、桃园路(东、西)、中华路(一、二、三)、府前南路、人民路、韶钢大道、南华路等7条道路(含城区出入口、高速口及主干道)的提升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8月15日~9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发动,召开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舆论宣传氛围。 

  (二)全面整治(2017年9月~10月)。 

  1.对城区主次干道及旅游通道保证每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不低于8小时,区环卫所和乡村清洁美办公室要落实责任,定片、定责、定人,做好对城区和各镇的卫生保洁监管工作 

  2.严管重罚,治理工地乱象。对工地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的建设(施工)单位,通过视频监控,结合巡查,采取一次督促整改,二次严厉处罚。 

  3.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垃圾管理。全面加强直管公厕的规划范管理,公厕内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清扫保洁、消毒,公厕内外整洁,无异味,无蝇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普查维护,对已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4.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及时定点收运;垃圾桶点定人管理,桶外无垃圾,随时清理装运撒漏在路面、桶外的垃圾,不定时打药消毒,保证容器表面清洁。 

  5.对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6.对公园、绿地广场和道路绿化及时修剪及修复,并清除绿化带内垃圾,做好保洁工作。 

  7.做好餐厨垃圾整治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整治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点餐饮店、学校食堂、医院食堂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及医院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 

  (三)落实长效管理的目标(2017年11月~2019年)。力求在2019年完成长效管理的目标,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奖惩”措施,及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对进一步改善城区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创园成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工作服从整体工作。 

  (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坚持管理、教育同时抓,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卫生整治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革除不良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利用报纸、有线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文化活动阵地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三)总结提升,长效运作。区城管局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注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大胆创新,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不断完善我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确保长效管理城区环境卫生。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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