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进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先谋事,再排钱”的预算管理要求,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韶关市曲江区区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五年。
一、起草背景及形成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区级重大政策和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重大政策和项目审批流程,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前置,推动区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规划、策划、立项、决策和实施的协调一致,以达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我区于2022年9月份出台了《韶关市曲江区区级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韶曲府〔2022〕45号),目前已过有效期,依据省、市相关文件,同时结合我区实际,以《韶关市市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韶财〔2022〕33号)为大纲,于2025年1月草拟《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镇乡镇街道、各区直单位、广东韶正律师事务所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结合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经十六届区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办法》定稿。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根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
(二)《广东省省级财政绩效评估指南》(粤财绩〔2020〕3号)
(三)《广东省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粤财绩〔2016〕4号)
(四)《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19〕36号)
(五)《韶关市市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韶财〔2022〕33号)
三、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
《韶关市曲江区区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分为:总则、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和内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事前绩效评估方式方法、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应用、事前绩效评估行为规范、附则,共七章,二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文件依据、事前绩效评估的概念、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共六条。明确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范围是区级拟新设立通过预算安排、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同时进一步细化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要点是申报必要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
第三章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共二条。详细说明财政局在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时的程序,及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中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四章事前绩效评估方式方法,共四条。明确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包括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座谈咨询、问卷调查、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专家咨询法等。
第五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应用,共六条。明确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是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规范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保证报告质量。
第六章事前绩效评估行为规范,共二条。明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第三方机构以及参与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时的行为规范。确保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七章附则,共三条。明确本办法的有效时间。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区级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