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五年。
一、起草背景及形成过程
1、起草的背景。于2020年6月28日印发的《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韶曲府【2020】17号)已到期,为了进一步规范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了《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形成的过程。《办法》于2022年6月起草,经过多轮修改,拟定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区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经十六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形成《办法》定稿。
二、法律依据
本办法根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5号)、《广东省政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政数[2021]7号)、《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的通知》、《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交易管理规定》(韶府规审【2019】15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17】2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韶府办发函[2021]32号)、《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曲府【2020】17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二十六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相关文件链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曲府〔202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