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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曲江区机关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保留“韶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驻韶中省厂矿教育处(科):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及管理办法,在有关办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了督导验收组对曲江区机关幼儿园、曲江区艺术幼儿园、乐昌市长来镇中心幼儿园、乐昌市两江镇中心幼儿园、乐昌市老坪石中心幼儿园、仁化县长江镇中心幼儿园、仁化县闻韶镇中心幼儿园、仁化县黄坑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进行了韶关市一级幼儿园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经审核,决定批准曲江区机关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保留韶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 

  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既是促进我市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要的重要措施,又是教育创强争先的需要。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积极促进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希望本次通过评估的幼儿园根据督导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快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办园特色,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作用,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 

  附件:韶关市一级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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