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566号)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要求,切实提高我区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区卫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区有关中小学校进行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有关中小学校。
二、检查内容
对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学生食堂等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学校内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水质卫生以及校医室的监管等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区卫计局、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9月6日:小坑镇中心小学
(二)9月7日:枫湾镇中心小学
(三)9月8日:枫湾中学
(四)9月11日:大塘镇中心小学
(五)9月12日:大塘中学
(六)9月13日:罗坑学校
(七)9月14日:白土中心小学
(八)9月15日:白土中学
(九)9月18日:沙溪镇中心小学
(十)9月19日:沙溪中学
(十一)9月20日:曲江初级中学
(十二)9月21日:韶钢实验学校
(十三)9月22日:区实验小学
(十四)9月25日:区第三小学
(十五)9月26日:区城南小学
(十六)9月27日:区余靖小学
联系电话:区卫生计生局:6960561,区教育局:669910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696613。
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