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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加强创文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韶曲卫〔2017〕26号

发布日期:2017-11-30 17:24:59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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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计生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文明委关于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现将《韶关市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加强创文宣传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如有疑问请联系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675638,电子邮箱:sgqjwjj@163.com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519

 

 

韶关市曲江区卫计系统2017年加强创文宣传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文明委关于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根据《韶关市曲江区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打造“善美韶关”,实现加速度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工作目标,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区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系列要求为指导,按照韶关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韶关创建宗旨,弘扬善美之城·文明同心创建理念,围绕注重过程、注重参与、注重实效创建原则,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为重点,以保持全国提名资格城市并确保测评成绩全省靠前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善美韶关”品牌创造新经验、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一)营造浓厚氛围,使文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户外广告宣传、社会宣传等多载体、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攻势,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达到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30的测评要求,使创建宣传随处可见。

    (二)加强舆论引导,使广大市民认同并支持文明创建。要加强正面宣传,让市民充分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民心工程、幸福工程,了解创建工作给市民带来了哪些好处,为城市发展带来了哪些变化;要紧贴群众,对市民的疑问和误解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增进理解认同;要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大于80%以上。

(三)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明创建。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市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创建活动,督促各单位对照测评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弱项,教育和引导市民摈弃陋习,养成文明习惯,形成群众知、群众提、群众评、群众做的文明创建新格局。

三、实施方法

坚持常态化宣传报道,今年47月份为集中宣传阶段,重点是通过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工作,动员全系统以高标准迎接创文国检。

1.实行创文宣传全覆盖。凡是全区卫计系统印制的宣传品,都要确保有创文宣传内容。

2.发挥专业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确保每位志愿者做到“服装穿起来、帽子戴起来”的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通过专业医疗志愿服务者的良好形象,提高全系统创文工作的影响力。

3.加大公共场所宣传。全区各医防单位、计生办要利用宣传栏、橱窗宣传文明常识,在醒目位置刊播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利用电子屏和广播滚动播出文明创建主题宣传和文明倡导。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精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抽调精兵强将,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积极主动地做好创文宣传报道,不断提高报道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精心策划,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针对市民生活习惯和日常行为,从身边人、身边事说起,让人爱听、爱读、爱看;要逐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系统共创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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