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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江区妇幼健康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曲卫〔2017〕50号

各助产机构:

现将《曲江区妇幼健康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712

 

 

 

 

 

曲江区妇幼健康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妇女健康权益,根据省、市卫计部门的考核目标和任务,现制定我区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2017年7月1日之前已完成项目结算,落实城乡医保及职工生育保险。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50%。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助产机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超过95%;为全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提供免费干预服务比例超过80%,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四)省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村涉及29条村35-64岁的农村妇女。

二、项目范围和补助人群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符合有关生育政策,对2017年6月30日之前已办理出院手续的农村户籍住院分娩孕产妇进行100元补偿。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居住在韶关市曲江区范围内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婴儿。

(四)省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村内35-64岁农村妇女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17年7月1日始,住院分娩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及职工生育保险补偿。

(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增补叶酸,指导其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保障药品供应,做好药品的发放和随访工作,鼓励与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有机结合的服务模式,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采购叶酸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国药准字号;2.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3.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4.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助产机构要全面实施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措施,继续落实《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粤卫办〔2015〕26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将项目内容与妇幼保健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首诊负责制和清单式阳性干预服务,实现三病孕期检测率大于85%,阳性孕产妇及其婴儿的服药率达到目标,力争实现感染HIV的孕妇相关检测比例达70%,住院分娩率达90%,所生儿童的人工喂养率达90%。同时,要加强培训和督导评估,加强物资和信息管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会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配合做好有关培训、质控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省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村内35-64岁农村妇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为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做好登记造册。今年预计完成3000人的妇女“两癌”检查,必须在2019年底之前完成11386人的检查任务,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省、市妇幼保健院完成质量控制抽查。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区已经制定好项目的具体资金安排计划,区妇幼保健院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做好下半年的财政专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监督管理

(一)工作保障。各助产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项目任务和目标,制定本单位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成立技术专家组,优化项目流程,落实各项措施与服务内容,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区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项目有关技术培训和指导。各助产机构要加强人员技术培训,为业务骨干进修培训提供保障,在项目年度内至少开展1次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妇幼健康知识。

(二)绩效评价及督导。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将项目实施情况定期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的月报、季报等途径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评价及考核的主要依据。我局将结合项目进展、年度督导和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报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我局将对各助产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各助产机构每季度自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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