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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江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曲卫〔2017〕21号

发布日期:2017-11-30 17:20:59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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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曲江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高我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11

 

 

 

 

 

曲江区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村委会干部、乡村医生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全区全体医务人员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6年4月代表韶关市迎接省级考评,取得全省第四名,2016年底接受韶关市卫计局考评,取得全市第二名。为扎实地实施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实施项目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要求严格实施每一个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每一个项目工作的质量,项目工作的各项资料真实性达95%以上,规范率达95%以上。

(二)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涵盖12个项目工作的内容,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的项目工作月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实施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实行项目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曲江区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学习考试的通知》(韶曲卫﹝2017﹞6号)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技术规范,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掌握技术规范,顺利通过考试。

(四)落实整改工作。各镇卫生院、松山社区要根据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慢病院、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提出的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整改报告,并按要求向相应的部门上报整改报告。

(五)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各卫生院(松山社区)要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本单位实施项目工作的质量开展自评工作,确保本单位实施项目工作的质量。质量自评包括实施项目工作的进度、每季度每一个项目工作完成的质量、实施项目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等。

(六)提高糖尿病、高血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项目工作的管理率。目前,全区各单位糖尿病、高血压的管理率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差距甚远,全区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可以发现患者的途径,切实提高患者的发现率,包括18岁以上就诊患者测量血糖和血压、住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上级住院患者名单反馈等途径。

(七)进一步完善实施项目工作的资料整理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实施项目工作的资料整理工作,按照组织管理、卫生站管理、整改工作、质量控制等四个方面进行收集整理,并按年度装订成册。

(八)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录入、更新工作。省级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上线使用,各单位要及时如实录入真实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致。今年起上级将以电子档案为主开展考评工作。

(九)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契机,提升重点人群服务能力。以重点人群为主按照要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结合七大类重点人群管理要求,做好面对面随访工作,并做好个体化健康教育工作。

(十)突出重点单位管理。马坝、大塘、乌石等镇近两年未接受省市级的检查和考评,2017年度将是市级考评的重点单位,局参照2016年市重点单位要求,每月对以上三个镇进行全面督导。

二、项目工作指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以镇为单位建档率≥80%,档案信息真实率≥100%,体检项目完整率≥95%,档案规范率≥95%,健康档案合格率≥90%,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60%。已建立的健康档案要及时录入省级信息平台,录入率达100%。

(二)健康教育。重点要加大中医药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宣传栏数不少于2个及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且有中医药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和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且有中医药内容,确保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80%、农村居民达70%以上,个体化健康教育达80%以上,并按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预防接种。按时完成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的各项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以镇为单位建证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学校、托幼机构在校学生查验证率达100%。同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等工作。各类疫苗加强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按时完成各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达到以下工作目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率≥90%,新生儿访视率90%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早孕建册率≥90%、产前检查率≥90%、产后访视率≥9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每年1次免费检查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5%。

(七)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认真实施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格检查、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测量血压、空腹测量血糖)等,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5%,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50%,糖尿患者血糖控制率≥45%。

(八)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版)要求,认真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的各项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8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稳定率≥80%。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实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各项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在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认真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各项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到100%,巡查次数每年每户2次以上。建立四大卫生的基础档案:包括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个案建档率达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达70%。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45%。

    (十二)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做好随访工作,肺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健康管理率≥90%,肺结核病患者规则服药率≥90%,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达到100%。

三、督导与指导

    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区慢病院等单位要根据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督导与指导工作。

四、考核

    根据《关于印发曲江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曲卫﹝2017﹞7号)要求,对各单位实施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对未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五、经费保障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将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分配到各实施单位。

六、组织保障

因人员变动,对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郭长青(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清(卫计局副局长)

        谭耀辉(卫计局副局长)

        罗裔灏(卫计局副局长)

        龚胜利(卫计局党委委员)

        杨战坤(区人民医院院长

        张新强(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郑宝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文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骆星顺(区慢性病防治院副院长

 员:林伟明(卫计局疾控股)

    郭文琦(卫计局医政股)

    林伟明(卫计局规划财务股)

    甘玲秀(卫计局妇幼健康服务股)

    罗发军(卫计局综合监督股)

    魏春霞(卫计局信息统计和考核评价股)

    张帮文(卫计局政策法规股)

    廖  英(马坝镇卫生院)

    吕建军(樟市镇卫生院)

    赖辉文(白土镇卫生院)

    黄干昌(罗坑镇卫生院)

    何国荣(乌石镇卫生院)

    邹福平(沙溪镇卫生院)

    付  文(大塘镇卫生院)

    李建华(枫湾镇卫生院)

    谭远华(小坑镇卫生院)

    刘华圣(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疾控股,由林伟明兼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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