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黄 华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调离曲江)
蒋 慧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调离曲江)
金梅英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退休)
任命:
朱艳群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