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廖伟忠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伟平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志敏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葛德平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李 薏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林国雄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毓清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邓会成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林国雄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谢秀金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杨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葛德平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人民法庭副庭长;
欧学伟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薏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决定任命:
周子翔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韵娜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 权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水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