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爱娣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永杰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肖 玮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英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吴文才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伟萍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肖绍雄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 红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