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工作 > 人事任免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7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岸英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  伟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贤和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廖新娇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肖绍雄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超盛同志的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贤和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廖新娇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肖绍雄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周超盛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人民法庭庭长;

  刘文华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华娟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  玲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温必强、张春燕、欧香、骆嘉惠、高丽娟、郭峰、谷兰、刘莉娟、邱翠婷、林毅、黄新燕、甘雨珍、陈小菊、张小聪、吴佩珊、邓丽珠、黄彩云、李深梅、李剑萍、徐凤、徐文珠、何秋园、钟喜端、曹仔新、朱政、吴文锋、曹桂娣、李国强、黄福明、潘三香、周春庭、冯大安、华国才、黄燕华、张巧娥、栾国权、赖俊鹏、古志超、赖少华、黄晓忠、钟霖、管利源、谭翠连、陈健烽、陈锦利、罗燕秋、伍聪林、黄办峰、江洁、肖全立、肖志田、肖杵先、潘英汉、黄维标、潘映真、杨万新、阳文君、何冬菊、温福娣、蔡如意、卢映玲、盘建辉、许燕红、陈诚东、曾敏、陈利英、张好党、张琴花、张永娟、曹伟梅、张荣娇、谢俊辉、蓝维光、吴开福、严武科、梁美玲、郭琦、黎宇玉、陈超明、刘翠娥80位同志为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微博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