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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长征同志辞去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公告

  (2023年9月15日 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长征同志请求辞去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长征同志辞去韶关市曲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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