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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韶曲府办〔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6-27 10:28: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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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

  经十六届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6671952)反映。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落实疫情常态化需求,加快建设健康曲江,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韶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韶关市曲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曲江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曲江区位于韶关市南部,地处粤北中部、北江上游,下辖9个乡镇1个街道,全区土地面积1620.85平方公里。2020年全区户籍人口31.29万人,常住人口29.0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87.42亿元。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卫生与健康发展取得的成绩

  (一)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十三五”期末,全区人均期望寿命78.4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24‰。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1514张、1991人、765人、883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4人、注册护士3.04人、床位5.22张。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人民医院在全市县(市、区)级医院中率先开展介入技术;新开设的皮肤科技术能力已达到三甲医院水平;口腔科、肛肠科独立分科;成立区中医治未病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新增设儿童康复科、新生儿科,建设并投入使用女性康复中心、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在全市县(市、区)级妇幼系统技术走在前列。韶关启德医院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大力发展血液透析专科,是我市唯一的血液透析专科。2020年全区医疗机构全年完成门诊诊疗1778633人次,同比增长16.13%。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精神,一是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积极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门诊。三是基层综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深入实施“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基层人事薪酬改革成效初显。四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阳光采购及药品耗材零差价销售。五是扎实推进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形成。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步体现,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医疗卫生管理运行效率持续提高。

  (四)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传染病疫情实行网络直报全覆盖,全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未发生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及时有效地处置了新冠疫情、人感染H7N9禽流感、狂犬病、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登革热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全区肺结核病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控制在低发病水平,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无白喉、流脑等病例报告。慢性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成功创建国家级慢病示范区。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十三五”期末,全区已成立了4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9.88万居民签订家庭医生协议,签约覆盖率达30.7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数为6.59万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4.30%。在管高血压控制率80.27%,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72.2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1912人,在管人数1764人,规范管理率92.26%。全面落实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2020年全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到74元。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快速高效的院前和院内急救网络。

  “十三五”期末,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两个系统”管理切实加强,住院分娩率100%。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得到加强,加强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孕妇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99.62%、99.4%,促进了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有序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积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

  (六)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举办各种培训班13期,培训卫生监督员73人次;卫生监督覆盖率保持在97%以上,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52宗。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放射诊疗、职业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和医疗行业监督得到加强,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回复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零错误,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建成。依托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和医疗机构建立了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初步建立集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暴发监测报告网络为一体的疾病监测体系。

  (七)妇幼健康服务迈上新台阶。一是计生优质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曲江区被评为2015年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县(市、区)。二是2020年全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已完成1490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02.9%。发放符合条件的四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67760人次,发放扶助金约1364.296万元。投入37.0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060名农村二女结扎夫妇购买养老保险。投入75940元为2011名计划生育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全区受理生育登记4230宗,办结3680宗,其中受理一孩2030宗,受理二孩1650宗。三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实现省、市、县、镇四级互通的计生网络。全员人口信息库基本建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全员人口数据质量评估全省第7,全市第2,全区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100%,个案数据项目完整率99.56%,逻辑准确率100%。四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部落实。  

曲江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领域

主要指标

2020年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4

婴儿死亡率(‰)

2.9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2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42.43

疾病

防控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71.6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6.9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04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100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

102.9

卫生

资源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2.64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人)

3.0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1.96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22

财政

投入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74

  

  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卫生与健康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发展形势。

  (一)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出了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将卫生健康工作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相继出台了《广东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韶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位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三)我区卫生健康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冠肺炎疫情既锤炼了全区卫生健康队伍,又大幅提升了群众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更凝聚了全社会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的热情。

  ——问题挑战。

  “健康中国”战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重大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全民健康,把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把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位置,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成为新要求。当前,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仍然面临以下困难。

  (一)医疗卫生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64人和注册护士3.04人,均低于全国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7人和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18人的平均数。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床医比、床护比等人力资源指标偏低,医护比仅为1:1.15。医护人员总体素质偏低,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仅占37.5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仅占18.05%。人才结构不合理,学科带头人、全科医生、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人员短缺。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精尖人才缺乏的问题尤为突出,区级医院难以招收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导致区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提高,特别是对大病重病患者的救治能力不足,疑难重病症诊疗技术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区域内群众医疗需求。

  (二)资源分布不均,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城乡之间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城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达到8.02张,乡镇只有2.3张。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童医疗等资源短缺,大部分公立医院未设康复科。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双向转诊机制不健全,尚未全面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性就医格局,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对城市治理形成新的挑战。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和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共存。我市地处广东北大门,我区地处韶关市南大门,交通通达便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较大,而城镇化进程加速,加剧了人口的高度聚集和人员流动。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筛早治力度不够,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不高。

  (四)卫生信息化工作比较薄弱。存在信息系统资源分散、缺乏信息共享和整合、信息资源流程不畅通、先进信息技术和设备的使用相对滞后等问题。

  (五)生育政策面临调整和转型。生育工作形势已经变化,目前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一老一少”问题亟待关注。人口老龄化加速,新出生人口呈下降趋势,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较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着力点,以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为切入点,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全行业管理原则。将本规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与准入方面的规划和监管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民营资本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二)整体效益原则。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在三级医疗保健网络中的作用和地位,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将区级公立医院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衔接,提升公平性、可及性。

  (三)统筹兼顾原则。根据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适宜的总体规划目标和各项具体指标,实现供需平衡。重点加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

  (四)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导向,把人民生命安全和推进积极生育导向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现路径,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调整结构原则。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区域之间、公立与民营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之间的资源结构。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围绕“促健康、强公卫、优医疗、补短板、兴产业、抓医改”主线,促使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补全公共卫生防治救治网络,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各项短板,振兴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落实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城均等化、特色健康产业市场化,主要健康指标位居韶关各县(市、区)前列。

  ——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探索“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施路径,全面推进健康曲江战略。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保持较好控制水平。

  ——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升。“十四五”期间,打造一家区级三甲医院,全面提升区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不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探索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数字化水平。夯实稳固公共卫生基层“网底”,逐步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医防协同机制和社区治理机制,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

  到2035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曲江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78.4

>79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42.43

<8

预期性


3

婴儿死亡率

2.97

<3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24

<4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10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33%

30

预期性


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20

预期性


8

千人口献血率

%

4.97

持续提升

预期性


9

国家卫生乡镇数量

0

持续推进

预期性


卫生

资源

10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22

8.44

预期性


11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64

2.80

预期性


其中: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4

0.62

预期性


12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3.04

3.50

预期性


13

每千人口拥有药师(士)数

0.4

0.54

预期性


1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

1.96

3

预期性


15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1.06

≥1.1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16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5.5

预期性


17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40.91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18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0

≥60

预期性


19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

--

≥80

预期性


健康

保障

2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

25左右

约束性


  第三章  实施健康曲江战略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实施健康曲江行动。培养文明卫生习惯,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合理膳食、全民健身、心理健康、健康环境、控烟等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对健康影响因素的干预。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行动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控,慢性病干预和管理,癌症的早筛早治工作。

  第一节  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正确宣传各类健康知识和科普核心信息。及时评估分析健康科普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健康科普信息。开展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的健康科普教育,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知识普及。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

  推动“健康促进与职业卫生服务基地”项目,坚持阵地共建、活动共抓、资源共享,整合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资源,以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广场、健康小屋、健康驿站、健康文化长廊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建设为平台,普及健康知识,打造健康科普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中国行、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康知识进万家、婚育新风进万家等专项科普行动,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等活动。

  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完善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网络,全面提升健康科普能力。

  第二节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发生传播的风险,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加强垃圾和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建立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培育无烟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到2025年,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第三节  强化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建立健全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并逐步向乡村延伸。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提升监测病例报告质量。强化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拓展监测项目。针对孕产妇、新生儿、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营养干预行动。到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各镇街100%全覆盖。

  第四节  开展全民健身行动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加强健身步道、骑行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地、田径场、户外运动营地等场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努力构建全区15分钟健身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完善运动健身休闲网络,鼓励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比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体育技能普及提高工程。

  第五节  促进妇女儿童健康

  加强妇幼体系建设,完善区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发展。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母婴保健技术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及生育全程服务,推广落实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加强产前筛查能力建设。启动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了解目标群体的地贫基因携带情况,更好地指导优生优育。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重点疾病防治。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免费筛查和干预工作,免费为全区35—64周岁城乡妇女开展“两癌”筛查服务。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推动实施适龄女生HPV(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项目。规范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到202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90%。加强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牙齿、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力争实现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的目标。

  第六节  促进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正确认识老龄化和衰老,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二级以上康复医院开设老年康复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推进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老年健康产业市场,提供老年健康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设养老床位。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推进临床老年医学科研创新。

  第七节  促进残疾人健康

  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健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等重点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支持残疾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支持医疗、康复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   

  第八节  加强重点疾病防治

  (一)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监测网络,织密监测哨点布局。做好鼠疫、霍乱、禽流感、流感、诺如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等重点单位,市场外环境等重点场所,动物疫病等多维度多渠道监测。增强风险评估能力,分区域分等级评估突发急性传染病风险,实施分级分类防控。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早”“四集中”原则,全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模式,推动专业防控和社会力量参与有机结合。科学精准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有序处置。

  (二)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建立完善全区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随访和综合干预。持续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提高“防、诊、治、管、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质量。强化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加强麻风病症状监测和流动人口麻风病例筛查,规范麻风病诊疗及随访管理。健全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效,碘缺乏病、血吸虫病维持消除状态。完成对重点区域开展查螺综合监测任务,持续推动有螺环境长期综合治理。到2025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0.16%、0.9%以下,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0/10万以下,一二期梅毒报告发病率呈下降趋势。

  (三)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以在疾病谱中排名靠前的心脑血管、癌症、呼吸系统、糖尿病、精神病等作为慢性病防控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区二级医院开展慢性病防、控、治和康复工作。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积极引入先进的防控技术和方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和肿瘤登记报告,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提高早诊早治率。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强化重点癌症的筛查和早期发现,加强慢性病患病风险评估和随访管理服务,提高早诊率及规范化治疗水平。探索完善医保政策,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促进分级诊疗、基层首诊,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沉。

  (四)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管理。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管理率和规律服药率。到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6‰,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满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以及人群心理干预与心理健康指导需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例达到50%以上,抑郁症治愈率在“十三五”基础上提高25%。

  第九节  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诊断治疗,提升职业病防治与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下降到30%以下,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利用宣传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公益宣传活动,争取建设职业健康体验馆等科普宣教平台。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推动创建“健康企业”。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

  第四章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秉持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第一节  完善疾控体系建设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置,更新实验室设备和预防接种门诊冷链设备。争取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扩建及设备购置,强化核酸检测能力,最高日核酸检测能力达1000人份以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人员培训。推动分级分层建设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管理、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现场调查处置能力。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第二节  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疾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分析核心能力。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及防控协同机制,定期分析形势研判风险,处置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治理体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精准防控的能力。

  (二)推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打造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和远程应急指挥系统,建立数据库,强化数据的智能化收集、分析、研判,实现信息快速传送、紧急任务调度、专家会商、远程培训,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指挥工具,强化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能力,组建三级梯队,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和病原实验室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哨点、发热诊室、发热门诊等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设全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推动运用动态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应急物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第三节  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建立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规范预检分诊管理。加强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推进区“120”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实现区、镇两级“120”急救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统一指挥、分级调度。建立起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积极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加强急救队伍培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护处置水平。完善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第四节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的紧密合作,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上的专业性,逐步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以医院为监测哨点并提供临床技术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分工协作的疾病管理防治体系。重点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医防融合工作模式,加大艾滋病、癌症和重性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监测和防治力度。承担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任务的区级公立医院,基本完成“平疫结合”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争取实行平战两用改造“一图”“一表”预案管理。

  第五章  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以区级医院为龙头,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医联体、专科联盟等为纽带,形成同城高效、协同发展的格局。

  第一节  强化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全面完成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推进区中医院建设。以专科、人才、技术、管理为核心,加强区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区级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完善临床核心专科建设,重点提升肿瘤、呼吸、心脑血管、老年病科、骨科、重症医学科、精神卫生科等专科建设,标准化建设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打造特色专科服务品牌,加强特色专科技术能力。整合资源,形成各级医疗机构错位发展、分级诊疗全面落实的医疗卫生格局,全面提升县域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  补短板,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

  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合理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医疗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定位,科学引导公立医疗机构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逐步形成定位明确、功能齐全、分工合作的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建设。推进白土镇卫生院迁建。争取到“十四五”期间全区中心卫生院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规范发热诊室设置和运作;加强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管理工作,落实“两个基本”全覆盖目标。二是充分调动积极性,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医疗成本和医疗风险金后结余的90%返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提高编制使用率,加大人员招聘力度。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层”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与技术支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各病种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对各病种的诊疗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求为指引,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创建一批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是促进医防融合。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档案,发挥健康档案效用,促进医防融合。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加强慢性病的健康管理和指导,积极创建老年人综合健康管理示范区等。

  第三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引导区级医疗机构推广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建立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区级医疗机构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完善血液供应保障和风险监测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建立无偿献血激励制度,落实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报销工作,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第四节  重急救,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区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20公里。加强救护车配备数量和负压救护车配置比例,提高急救站3分钟出车率、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 100%。探索“5G+急救”模式,加强院前急救专业队伍培训,大力开展社会公众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宣传普及,继续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备。

  第五节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培育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医疗。推进银行与医院合作,利用信息技术,整合医疗机构与医保、金融机构的服务资源,解决医疗流程优化、医疗费用结算、医保实时结算、医疗沉淀资金增值等难题,提高群众接受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基础,深入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发展健康信息服务。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第六章  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健全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

  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一是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建设,配备专门管理人员,确保国家中医药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建立曲江区名中医评定制度,发挥优秀中医医师在学术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快区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医体系。三是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星级中医馆评选工作,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和“治未病”职能下沉乡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到2025年,全区至少30%的中医馆达到五星中医馆,50%的中医馆达到四星中医馆,并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中医连锁医疗机构发展,支持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在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支持区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和“治未病”科。四是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构建一体化的“治未病”网络,推动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共享。到2025年,各基层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治未病服务A级评级。五是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相互融合,各中医医疗机构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方向,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走中西医结合的路子,充分利用先进的医疗设备、精准的医疗技术,真正实现“中医特色优势+现代医疗技术”医疗模式。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稳步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加强疑难重症疾病的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

  第二节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区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实施县域中医药人员区管镇用,全区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0%。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配备中医特色康复诊疗设备,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老百姓中医药获得感。到2025年,全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90%的村卫生站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全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站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以上。区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均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民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

  (二)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区中医院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加强区中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项目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及脾胃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立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区中医院建成中医预防保健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及中西医并重的疫情防控指导中心。区中医院中医治疗技术大于45项,优势病种不少于15种,实行临床路径比例病种不低于30种,进入路径率达到30%以上。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非药物治疗率大于10%。

  (三)实施中医“名科”“名医”工程。加强区中医院建设,引进一批中医名医,将骨伤科、康复科、针灸科、老年科打造成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第三节  促进中医药继承与推广

  (一)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推进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强化以中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积极参与中医师承“薪火工程”,推荐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参加学习。继续深入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挖掘民间确有专长人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到2025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普及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提升全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加强中医药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举办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第七章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强化生育政策配套衔接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落实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落实生育子女女方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及必要的便利条件。

  加强人口监测,健全基层人口监测队伍,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收集、录入、更新等工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提高全员人口库数据质量。跟踪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开展人口形势分析。优化生育服务措施,全面破解当前群众办理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入户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需分别办理的现状,简化审批流程,推动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第二节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一)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落实首接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进一步简政便民。推动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实现对高危人群的精准筛查,并按病情严重程度进行转诊及分级分类管理,到相应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再生育能力评估,从源头上降低不良生育率。

  (二)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构建“双岗”联系人制度,积极推进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为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分类指导的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不少于5.5个;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体多元、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第八章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四五’期间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区域城乡布局,做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要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一节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以县域医共体为抓手,推进医疗机构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按照区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区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化党委、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优化决策管理架构,理顺三方权责清单,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在岗位薪酬改革、医保支付改革、利益共享机制、医防协同发展、资源信息共享、促进健康管理等方面大胆探索、试点突破。加强区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的统筹管理,加强区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动落实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做实公共卫生服务。

  第二节  推进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组建成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保持行政建制不变、财政供给机制不变、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疗、药械、信息、绩效统一管理。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打造远程影像中心、远程会诊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全民健康管理中心、中医药事业发展管理中心等6大中心,促进资源流动共享。医共体内实行统一医保政策,探索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建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县域医共体政策体系。

  第三节  实施“人才强医”行动

  实施“人才强医”行动,深化人事薪酬改革,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守卫人民健康的卫生人才队伍。

  (一)多措并举引人才。一是强化基层人才储备,改革人事编制管理,简化人员招聘程序,实行县招县管镇用。二是实施“柔性”引才计划。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借力省、市高水平医院,引导高层次的卫生人才到基层开展挂钩帮扶工作,以“师”带“匠”,加强区、镇、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培训,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二)因地制宜育人才。鼓励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和职称。依托曲江区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到2025年全科助理医师培训达到50人。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产科、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多渠道增加产科、儿科医师和助产士数量。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加强基层中医队伍建设。

  (三)落实待遇留人才。一是落实基层卫生人才补助政策,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村卫生站补助。二是落实基层卫生人事薪酬改革政策。三是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制度。四是政府落实投入保障责任。政府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五是建立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卫生医疗机构发展需要、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结构要求等情况,可按年度提出区直各公立医院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编制调整意见,报区委编办备案管理。对于新进人员,区卫生健康局在卫生医疗机构编制总量内,每年10月底前向区委编办提交下一年度进人用编计划,纳入下一年度用编总量管理,经用编核准后可按实际开展进人后续工作,以便于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医疗机构编制内管理而稳住人才。

  到2025年,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现总量增长、结构优化、素质提升的目标。其中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1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5人;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以上,全区乡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45%以上,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卫生人才的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学科发展进一步取得新的突破。

  第四节  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健康为导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支付标准,使之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等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按照要求推动省级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加强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精细化管理,建立公开科学动态的医保支付范围和比例的调整机制。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按照要求推动中医特色治疗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中医医保支付倾斜。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和规范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结合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重点药品监控窗口期,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支持中医传承创新,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

  第五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加强药品耗材流通使用管理。持续推动药品集中采购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织的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工作,统一组织开展药品耗材采购。按照“保障供应,质优价廉”原则,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药品采购价格。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加快构建县级“伞形”药品配送体系。将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协同机制,制定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中选和非中选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每年度定期调整优化用药目录,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鼓励县域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实行重点药品监控,落实重点药品耗材监控机制,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实行每月监测预警、干预处理及公示公告等。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实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特别是抗癌药品等,保障群众用药需求。落实短缺药品联动会商工作制度,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开展短缺药品分类储备。

  第六节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要求,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落实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能力共建、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推进综合监管绩效评价、督察追责相关制度。配合建立政府部门的随机联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医疗(中医药)执法监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依法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持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推进“智慧卫监”建设,综合运用移动执法、在线监管、人工智能等“互联网+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确保监管长效有力。

  第九章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第一节  鼓励社会办医

  继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配置薄弱的基本医疗服务领域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的社会投资活力,简化行政审批,放宽机构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以及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加快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发展。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服务量、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改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办医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办医审批服务,推动高水平发展民营医院,优化运营管理服务。指导民营医院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卫生健康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务人员在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山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鼓励兼职执业医师开办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兼职执业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第二节  推进医养结合,积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

  推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等发展模式,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衔接。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护理、养老、康复四位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支持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促进健康体检、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发展。推进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培育健康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康养产业与旅游、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创建一批健康养生产业园、健康小镇和养生旅游基地。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运用物联网技术,为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第十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  强化政府职能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部门协调、上下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畅通与市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政策支持。

  第二节  以法治建设引领卫生健康体系建设

  紧扣党建引领、法治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大局,主动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禁毒法》《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健康规划的实施。

  第三节  强化卫生与健康宣传引导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指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加快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更加注重健康管理的作用,以“医养强生”为主导观念,推进健康曲江建设。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构建全民健身、饮食习惯、卫生保健、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儿童健康等多领域联动的全面健康服务体系。

  第四节  加大卫生投入

  加大政府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增加对公共卫生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和基本建设投资,办好基层医疗机构和符合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方面要加大对爱国卫生、应急疫情处理、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健康执法与监督方面的经费保障。招善引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五节  营造公平、有序的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环境

  按照统一开放和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取消或调整妨碍多种形式办医的不合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鼓励和扶持发展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和专科医院,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努力营造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六节  强化实施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规划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对应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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