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仲裁员,仲裁调解真是高效及时,维护了我的合法利益。”1月26日,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伴随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声声感谢,此次案件调解工作圆满结束。
据悉,申请人张某系被申请人单位员工,因被申请人在用工时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因经济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等发生争议,申请人遂向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案件受理后,办案仲裁员多次与争议双方沟通,并结合双方争议焦点进行梳理问题,在开庭前认真阅读卷宗,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开庭当天,办案仲裁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办案仲裁员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现场制作调解书,当即签发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现场履行调解书上的内容,至此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调解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的第一道防线,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是劳动关系真正实现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严格审查案件,及时了解案情,并对受理的案件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调解举措,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高效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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