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韶关市曲江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2月12日至4月30日,对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住建管理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住建管理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经济活动较为合规,能够较好地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在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下属企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区住建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不全面。一是局本级、区工程建设中心分别收取区检测室上缴经费246970元、257213元,均未纳入区住建管理局、区工程建设中心年初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区房产交易中心收取区白蚁防治所上缴经费30万元,未纳入区房产交易中心年初财政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区住建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主要是区住建管理局以拨代支预算资金59.50万元、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72万元、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区住建管理局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区住建管理局应退未退涉企保证金18.73万元、应付未付上级专项经费36.49万元,以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下属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区住建管理局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一是区市政中心发包工程取得发票不合规,导致施工方少缴增值税4.51万元。二是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应缴未缴国有资本收益4.08万元。三是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区白蚁防治所多列经营成本费用,少计利润38.52万元。四是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室采购项目验收手续不完善。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住建管理局已着手整改。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㈠加强预算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㈡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应从严管理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㈢依法做好财务工作。应加强请款资料审核力度,确保合同方、收款方、开票方原则上保持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㈣加强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利润,足额、及时上缴国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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