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了 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团体。区本级登记社会团体 60 家,其中:2024年登记 2 家,异常名录 1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49家,参报率为84%。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区本级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51家,其中:2024年登记 3家(2023年12月27日成立登记1家为“韶关市曲江区欣宇社会工作服务社”不纳入未完成2023年年报名单),异常名录 1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4 家(内含1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为2023年年检不合格),参报率为 72%。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粤公网安备 44020502000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