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了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团体。区本级登记社会团体 60 家,其中:2023 年登记 2 家,异常名录 2家(内含已年报 1 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48家,参报率为83%。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区本级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50 家,其中:2023 年登记 2家,异常名录 1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1 家(内含2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为2022年年检不合格),参报率为 85%。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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