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加强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对2021年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人才办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11日。受理地址:韶关市曲江区狮岩路1号,邮政编码:512100,联系电话:0751-6696199。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