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韶曲市监市价撤〔2025〕5号
当事人:韶关市曲江区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5MA4WTKR32F
住 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阳岗下伙排村101房之二
法定代表人:王伟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的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企业目前状态:存续
我局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黄燕玲(身份证:4405131********4)提交的《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承诺书》。其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伟未经其同意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监事登记(备案),故申请撤销当事人监事登记(备案)。
经查询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韶关市曲江区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0日,公司股东为王伟(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人员”页面显示黄燕玲担任该公司监事(产生方式:任命)。
经调查,黄燕玲于2017年将身份证交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伟用于办理韶关市曲江区车联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宜,王伟未经黄燕玲同意用其身份证办理了当事人监事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未得到黄燕玲的追认。
本局认为,韶关市曲江区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的规定,现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撤销韶关市曲江区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日办理的黄燕玲作为监事的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上述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撤销备案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如非法定原因,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不停止执行。
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