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韶关市曲江区空气质量季报
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2021年第四季度曲江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臭氧(O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第四季度空气质量总监测天数为92天,其中有效天数为89天,无效天数为3天。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89天,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0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介于18~96之间,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曲江区PM2.5 季均值26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µg/m3)。 曲江区PM10季均值40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µg/m3)。 曲江区NO2季均值24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µg/m3)。 曲江区SO2季均值10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µg/m3)。 曲江区CO季均值1.0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mg/m3)。 曲江区O3-8小时的季均值108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60µ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