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4〕18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华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韶关市华明高级中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省华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省华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韶关市华明高级中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华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西片区0QJ010-01-17A号地块(地理坐标:E113°34′38.418″,N24°42′13.578″)建设韶关市华明高级中学。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8419.85m2,总建筑面积100306.9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教学综合体等(详见《报告表》)。规划教学班60个,总人数3300人,其中学生3000人,教职工300人。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场地设置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以收集地表径流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污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池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的污水管网进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废水收集至地埋式中和处理池处理,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韶关市曲江区鑫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韶关市曲江区鑫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及时进行地面硬化,加强对运输车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设置工地围挡,采取洒水湿法抑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运营期,实验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采用烟罩收集、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尾气直接引至楼顶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音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地下室抽排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通过合理选用设备、基层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南侧在建市政道路为主干道,待道路建成运营后,南面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处理,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和实验室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专业厨余垃圾收集单位收集清运;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4年1月11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440205-04-01-970118。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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