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4〕17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协兴螺丝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紧固件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协兴螺丝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协兴螺丝工业(广东)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紧固件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协兴螺丝工业(广东)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经济开发区D1区龙湖路5号(地理坐标:E113°30′08.373″,N24°40′47.092″)建设年产800 吨紧固件厂房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3531.41m2,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用于紧固件生产,拆除现有值班室进行新建,其他公共设施依托厂区现有,项目建设后厂区建筑总面积约 16650m2。(详见《报告表》)。项目劳动定员130人,实行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场地内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污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池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曲江经济开发区白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曲江经济开发区白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曲江经济开发区白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加强路面洒水降尘,加强对运输车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对堆场采用防尘布遮盖,现场设置洗车槽、沉淀池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为机加工有机废气、冷镦/搓牙/攻牙油雾废气和食堂油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静电除油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浓度限值规定。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音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选用设备、厂房隔音、安装减震基座、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的昼间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达到2类排放标准的昼间要求。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定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废浮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含油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以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6-440205-04-01-533024。
六、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牢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牢固建立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意识,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环境突发事件。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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